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转正入党谈话记录范文【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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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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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老师

谈话记录时间:地点:谈话人:被谈话人:记录人:谈话内容:1.问:自治区11号文件的核心内容是什么?答: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2.问: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危害性是什么?答: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是“三股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是催生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是严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毒瘤。3.问: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要性是什么?答: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宗教活动的前提条件,是反对民族分裂、遏制暴恐犯罪高发的重要基础性工作。4.问: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依法治理,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先行先试。

一、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

答:因为(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愿意为实现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终身。

二、三个代表的内容是什么?

答: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党的立国之本是什么?(四项基本原则)

答: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这四项基本原则,是党的立国之本。

四、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哪四项基本要求?

答: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五、党的领导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答: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六、中国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2、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3、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七、你打算以后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答:作为一名大学生,我认为首先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发挥自身的价值。其次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还有就是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关心他人,团结他人。争取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八、预备党员预备期有多长?预备期从什么时候算起?延长预备期最长期限有多长?党员的党龄从什么时候算起?

答: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一年后由党组织讨论决定是否转正或延长预备期。预备期可以再延长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正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九、党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答: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十、党的三大作风是什么?

答:三大优良作风是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作风、与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

十一、申请入党有哪些条件?

答: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十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促进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的;保持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重要体现;实行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对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

十三、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通过什么决议?答:会议着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科学分析时代特征,深刻把握基本规律,研究党建重点。提出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是一个新的说法。强调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党内民主以基层为重点渐进式改革。把民主与团结联系在一起,是在新的形势下新的思路。干部素质提出新要求。如何以坚强的党性保障作风建设。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六条基本经验。四个着眼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立足点。四项要求。四个大兴。坚决反对腐败。

十四、入党誓词?

答: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十五、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报告工作。(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十六、党员的义务是什么?

答:共产党员必须履行以下八项义务:

(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 3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 4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 5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 6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作斗争。

( 7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 8 )发杨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首选,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急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十七、党员的权利有哪些?

答:(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经审查和谈话,

答: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一年后由党组织讨论决定是否转正或延长预备期。预备期可以再延长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正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九、党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答: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十、党的三大作风是什么?

答:三大优良作风是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作风、与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

十一、申请入党有哪些条件?

答: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sp;6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作斗争。

( 7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 8 )发杨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首选,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急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十七、党员的权利有哪些?

答:(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经审查和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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