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情况汇报精选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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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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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老师

低保专项治理情况汇报1

我乡20xx年城乡低保对象394户82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80户782人。低保金实行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全部通过信用联社“一折通”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户手中。总之,我乡城乡低保管理规范,对象认定准确,资金按时足额规范发放,无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灾、因病、因学及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的生活压力,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谐。现将我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工作机制。

为确保顺利开展这次的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我乡成立了以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联村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

在4月9日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各阶段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一是清查低保对象是否准确。查看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拼拆户保”、“土政策保”等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二是清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等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布的位置是否醒目,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三是清查资金发放是否到位。查看保障对象的低保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是否出现乡、村、组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冒领、重分其低保金的行为。四是明确重点清理情况。

城乡低保重点核查及清理或调整的有以下几种对象:一是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两轮和三轮及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和大型农机具;二是开店办厂,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三是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四是重复享受对象。

农村低保重点清除村干部违规享受及“关系保”、“拼拆户保”、“土政策保”等违规享受低保的情况,重点防止以下现象出现:一是低保金实行二次再分配;二是低保存折扣留在村干部手中;三是村级统一将低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二)狠抓政策宣传,增强低保评定的公开性。

各村利用公务栏设立板报、墙报、低保政策宣传栏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召开院户会、群众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群众认识水平。我乡坚持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乡村社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有力保障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五“坚持”四“全部”。

一是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我乡所有村都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并长期公示。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由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人组成,经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民主评议会议由村委会主持,乡驻村干部全程参与。民主评议会当场晒贫、议贫,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票决,当场唱票,当场宣布投票结果。二是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来信来访的对象,乡对每一户都要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坚持村、乡、社三级层层入户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三是坚持三榜公示制度。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在社报村委会前公示,村报乡镇人民政府前公示,乡人民政府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前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请低保户主姓名、救助人数、拟定(核定)补助金额等,并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鱼目混珠的现象。四是坚持定期审查制度。我乡农村低保实行年审制度,由乡人民政府按期开展集中年审。享受对象以户为单位亲自主动到乡人民政府或村委会申请家庭收入、人员变动等状况。在调查时,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等情况,对照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做好低保金的增减调整,对已达到和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应及时办理退保手续。五是坚持公益劳动制度。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当参加村社的公益劳动,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参加环保、绿化等公益劳动,让低保对象在享受政策的同时,回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生活的自信心。

截止今年7月底,全乡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172户356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70户349人,停发城市低保2户7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26户25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25户249人,城市低保1户1人,继续享受221户45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209户419人,城市低保12户31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让资金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低保家庭收入不易界定。城乡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乡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基层工作力量仍然薄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不足,对民政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民政办仅一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不能充分保障,未做到专人专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我乡民政工作的较快发展。

城乡低保工作与困难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我乡城乡低保工作上台阶。

低保专项治理情况汇报2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打造“阳光低保”,根据县动员会精神和县专项整治方案,我镇从12月26日开始,抽掉人员组成8个专项整治工作组,会同37个行政村、9个社区,对全镇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核查。

一、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

这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自查自纠和重点核查工作,目前我镇已对各村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了走访调查,自查自纠覆盖面达到了100%,重点核查覆盖面50%。

二、低保专项整治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城乡低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报”的问题,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我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李建兵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正乡级领导杨钦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管理区书记、主任、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级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全镇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根据我镇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上集镇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了《淅川县城乡低保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点核查纠正“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的问题和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核、审批程序,有效提高了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

(二)深入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专项整治工 作实效。为了扩大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影响,提高专项整顿工作的实效,我镇多措并举加强了城乡低保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首先是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条件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整治活动的氛围。同时将专项整治内容在各村、社区公示栏张贴,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其次是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建议,拓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途经。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了扎实做好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各专项整治工作组与各镇村联合行动,对全镇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核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听、查、核、议、访”的形式入户走访调查,对于核查不认真、不全面而引发矛盾的追究核查人员的责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低保政策宣传还有死角。一些群众对低保条件、申请和办理程序不够了解,一部分低保对象对低保过分依赖,存在“等、靠、要”思想。二是部分低保对象难以确定。家庭经济收入变化核实难,低保对象的确定不好把握。三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低保工作量大、任务重,而且对象层面多,调查起来比较繁杂,工作人员相对不足。四是工作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政策标准。一是要加强对低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二是要加大对申请对象家庭财产的核查认定力度,多渠道进行信息核对,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三是要强化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2、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群众满意率。一是进一步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对城乡低保对象坚持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我们将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针对发现的问题,重点抓好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一是充分利用公安、房管、劳动、社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逐步建立困难群众信息核对系统;二是抓好动态管理工作,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做到进出有序;三是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答群众的疑问和咨询,对群众举报的城乡低保问题,坚决一查到底,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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