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三司:明朝三司指哪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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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陶老师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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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朝三司指哪三司?

明朝三司指:都司(都指挥司)、布政司(承宣布政使司)、按察司(提刑按察使司)1、都司都指挥使司是官署名,简称都司,属于行省三司之一,明代地方最高军事领导机构,是明太祖朱元璋为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地方设置的军事机构,类似我国现代的军区。2、布政司承宣布政使司为明清两朝的地方行政机关,前身为元朝的行中书省。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明朝时承宣布政使的辖区是国家一级行政区。布政使司“布政司“避免使用元朝的”行省。布政使司设左、右承宣布政使各一人,即一级行政区最高行政长官“而一省之刑名、军事则分别由提刑按察使司与都指挥使司管辖”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合称为。皆为省级行政区最高机关。三司首长同秩同阶从二品。3、按察司按察司为中国明朝及清朝初年中央政府机构之一“隶属于都察院”入关后承继明制,设为省级地方政府机关;职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点录及复审各省囚犯、勘验供辞与诉状等司法行政。香港英治时期法官也译为按察司,首席按察司相当于现在的首席法官。见香港司法机构、香港首席按察司,扩展资料三司,在唐代之前。同三公。是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已有此词。西汉经今文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三司),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秦不设三公。

2.明朝设置三司使是?各有什么作用

1、都指挥使司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对中央和地方两级统治机构作了重大调整。2、承宣布政使司:专管一省或数个府的民政、财政、田土、户籍、钱粮、官员考核、沟通督抚与各府县,3、提刑按察使司是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对地方官员行使监察权。主管为提刑按察使或称为按察使。明朝设置的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主要是加强中央集权。明代地方省级政权机构。废除元代在各省的行中书省之名,为省级政权机构。三司“有布政使司”长官为左、右布政使,下有左、右参政,左、右参议等。

3.明朝三司与宋代的三司有何区别

三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主要是加强中央集权。承宣布政使司:专管一省或数个府的民政、财政、田土、户籍、钱粮、官员考核、沟通督抚与各府县。提刑按察使司是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对地方官员行使监察权。

4.明朝三司六部的作用

明朝的“三司“是: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主要是加强中央集权。承宣布政使司:专管一省或数个府的民政、财政、田土、户籍、钱粮、官员考核、沟通督抚与各府县。提刑按察使司是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对地方官员行使监察权。主管为提刑按察使或称为按察使。简称臬台、臬司。都指挥使司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对中央和地方两级统治机构作了重大调整。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5.宋朝三司 明朝三司区别

1.指三公,即太尉(大司马)、司徒、司空。《后汉书·顺帝纪》: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晋 陶潜《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渊明从父太常夔(陶夔)尝问耽,‘此本三司人“唐 张说《和丽妃神道碑铭》,则位比三司:2. 唐代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以尚书刑部、御史台、大理寺杂按,谓之‘三司’。《新唐书·百官志三》”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新唐书·刑法志》,以尚书刑部、御史台、大理寺杂按,谓之‘三司’。3. 唐、宋以盐铁、度支、户部为三司,主理财赋。以朱全忠为盐铁、度支、户部三司都制置使“《续通志·职官四》,三司起于唐末。至宋而专掌财赋,皆以重臣领之。《宋史·食货志下八》:诸舶皆隶广州一司。令师孟与三司详议之。即在广州设置市舶司,以后又在杭州 、 明州置市舶司,与广州合称‘三司’,5. 金代以户部之劝农、盐铁、度支为三司”贞佑时废,6. 明代各省设都司(都指挥司)、布政司(承宣布政使司)、按察司(提刑按察使司),分主军事、民政、司法。合称三司:《明史·职官志一》“

6.明朝三司的机构职能

都指挥使司为明代地区军事总机构,长官有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断事司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吏目各1人。仓库、草场、大使、副使各一人。行都指挥使司,设官与都指挥使司同。长官之中有一人统司事,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而听于兵部,卫指挥使司设官与京卫同。外卫皆统于都司及行都司”卫以下为千户所。千户所有正千户1人(正五品),副千户2人(从五品)。镇抚2人(从六品),其属吏目1人,千户所辖百户所10个。刑狱则归镇抚掌管,凡卫所皆隶于都司。而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其官兵多世袭。都督府的都督名称后来变为空头的官阶,而统兵之官则须别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等名目。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倭等名,凡总兵、副总兵一职均须有公、侯、伯、都督爵衔者充任,其总兵挂印称将军者。云南曰征南将军。大同曰征西将军。湖广曰平蛮将军,两广曰征蛮将军……其在蓟镇、贵州、湖广、四川及儹运淮安者,不得称将军挂印,又设山西、陕西二总兵,分设广东、广西、贵州、湖广二总兵为四,改设福建、保定副总兵为总兵。又添设浙江总兵,又在临洮、山海增设总兵,总兵官增置繁多,总兵在明代本为无品级之差委,至清代则为正二品的正规武职,与府、州、县制相同,掌管天津卫的最高官员就是天津卫指挥使。

7.明朝建立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三司”指的是

指的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主要是加强中央集权。都指挥使司是军事总机构,承宣布政使司是民政总机构,提刑按察使司是司法总机构,分掌军事、地方行政和司法三方面事务。明初废除元代行中书省,设13布政使司,分掌县、州、府各级行政事务和财政,隶属吏部和户部。职掌司法和监察官民、提举兴革等事,官员笞杖以下的处罚由它执行处理,隶属都察院和刑部。都指挥使司设指挥使等官,一个都司统辖若干卫所,负责所辖军户的控制和生活安排,隶属五军都督府和兵部,根据皇帝的命令接受都督府的征调和兵部指挥。三使司的建立是加强封建专制统治的措施,便于专制政令的施行。扩展资料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采取的措施有:朱元璋建立明朝后,进一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使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获得高度发展。撤销中书省和丞相,还设殿阁大学士,明太祖为加强对地方控制,三司长官互不统属,丞相的废除意味着皇权的进一步加强。从体制上保证了君主的绝对权威;形成内阁制度,中央和地方的政权完全由皇帝控制。明太祖设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共管兵权,明太祖又创立了卫所制度,各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统由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使兵部、都督府和卫所总兵将官都不能专军权,军权集中在皇帝手里。(3)监察方面明太祖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作为中央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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