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本(2篇)

时间:
王华老师
分享

王华老师

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

为切实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湖北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鄂发【20XX】18号,促进辖区党委(党组)(以下简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以下简称“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廉洁从政表率等六个方面的主体责任,明确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进一步加强XXXX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社区党委每年度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按计划推动落实。

2.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按照“任人唯贤”的原则,选拔一批党风正、素质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融入到社区领导班子,纺织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从源头上纺织腐败。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纪委重点履行监督责任,维护党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查处违法案件,强化对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保持反腐高压,关注政治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

二、责任内容

1.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当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把党风廉政法规纳入社区学习内容,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2.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3.不断改进干部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21条意见”,坚决反对“四风”,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4.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健全完善社区公务接待、社区管理、车辆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三公”经费继续下降。

5.规范管理农村“三资”管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三资”处理及发包必须经社区两委会、群众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后报办事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6.根据上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分解下达目标。

7.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8.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其他业务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9.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主持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0.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把生活会召开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党工委。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连接从政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涉及社区班子成员和社区小组长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社区领导班子成员签书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班子成员自留一份)。

社区党委书记(签名):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好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制定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组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各食药监所、科室(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食药监所负责人、科室(队)长对本食药监所、科室(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局党组成员及各食药监所负责人、科室(队)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分管的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各食药监所、分管科室(队)的工作汇报。

3.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职工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分管各食药监所、科室(队)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本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各食药监所、科室(队)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并报局党组。

(四)局办公室按照局党组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党组开展对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对违纪苗头不及时批评纠正,以致屡屡发生违纪问题,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不但对违纪者本人作出严肃处理,而且要对分管领导及各食药监所、科室(队)负责人分别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接受市纪委第二纪工委监督实施。

中共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党组书记:

(盖章) (签字)

食药监所、科室(队): 负责人:

(签字)

20XX年3月2日

相关热搜

4731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