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创业法律关系:创业者与法律有多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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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业者与法律有多大关系

很大的关系因为一不小心你就涉灰了 灰的暴力 但是大多违法我博客 百度搜阿楠二元

2.创业计划书的法律分析怎么写啊,大概写什么方面啊

不错的孩子,居然写到这里了。法律风险,就是分析你所从事的行业是否需要批准。

3.发现自己和家里父母过不到一块了 要怎么样才能和他们没关系 法律上也没关系 我是一个正在创业

干久了你就什么都会了的

4.刚上社会什么都不懂,想让自己懂得一些法律来保护自己,适合看什么书籍?人际关系看什么书籍?创业看什...

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成功的人跟着他干,干久了你就什么都会了的

5.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联系!急求答案!详细!!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编辑本段]创业板的概念及特点 GEM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 创业板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 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充,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编辑本段]创业板的分类 按与主板市场的关系划分。全球的二板市场大致可分为两类模式,完全独立于主板之外”世界上最成功的二板市场——美国纳斯达克市场(Nasdaq)即属此类,纳斯达克市场诞生于1971年。纳斯达克(NASDAQ)股票市场是世界上主要的股票市场中成长速度最快的市场。而且它是首家电子化的股票市场,每天在美国市场上换手的股票中有超过半数的交易在纳斯达克上进行的,将近有5400家公司的证券在这个市场上挂牌。[编辑本段]创业板开板时间,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证监会已经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创业板,创业板上市交易时间将于10月23日举行开板仪式,首批创业板上市时间,深交所负责人昨日表示。10月23日创业板开板仪式后:深交所还将对首批公司的上市申请进行审议,而首批28家创业板公司将于本月30日集中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这意味着备受市场关注的创业板市场将在30日正式开市交易,nasdaq全球总裁纳斯达克在传统的交易方式上通过应用当今先进的技术和信息——计算机和电讯技术术使它与其它股票市场相比独树一帜。代表着世界上最大的几家证券公司的 519位券商被称作做市商。他们在纳斯达克上提供了6万个竟买和竟卖价格,这些大范围的活动由一个庞大的计算机网络进行处理,向遍布52个国家的投资者显示其中的最优报价。其中高科技上市公司所占比重为40%左右,涌现出一批像思科、微软、英特尔那样的大名鼎鼎的高科技巨人。30年后的纳斯达克市场羽翼丰满“上市公司总数比纽约证交所多60%,股票交易量在1994年就超过了纽约证交所”附属于主板市场,旨在为主板培养上市公司。二板的上市公司发展成熟后可升级到主板市场“就是充当主板市场的。[编辑本段]创业板的历史 最新鸣锣成立的二板市场当属香港创业板市场。酝酿10年之久的香港创业板终于呱呱坠地“20世纪60年代可以称为创业板的萌芽起步时期,为了推进证券业的全面规范,美国国会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所有证券市场进行特定的研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放弃了对全面证券市场的研究,而是将目光盯住了当时处于朦胧和分割状态的场外市场,并由全国证券商协会(NASD)来进行管理,NASD改称为全国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体系(NASDAQ系统),NASDAQ市场正式成立,当日完成了NASDAQ系统的全面操作,中央牌价系统显示出2500个证券的行情,NASDAQ建立了新上市标准,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须将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和OTC证券分离开来,与美国NASDAQ市场的起步几乎同时的是。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设立了针对中小公司的第二板,并正式起用了场外市场制度,日本的场外市场一直萎靡不振,世界二板市场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两阶段。美国全美证券商协会建立了一个柜台交易的证券自动报价系统——纳斯达克(NASDAQ),开始对超过2500种柜台交易的证券进行报价,NASDAQ建立了新的上市标准,从而把在NASDAQ挂牌的证券与在柜台交易的其他证券区分开来,NASDAQ最好的上市公司形成了NASDAQ全国市场,并开始发布实时交易行情,NASDAQ市场真正得到迅速发展。世界上其他二板市场的发展。股市长期低迷对企业缺乏吸引力,主要表现在公司上市意愿低,上市公司数目持续减少,投资者投资不活跃,各国为了吸引更多新生企业上市,都相继建立了二板市场,二板市场发展的第二阶段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的。(1)知识经济的兴起使大量新生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起来:(2)美国纳期达克市场迅速发展;为各国股市的发展指出了一个方向,(3)风险资本产业迅速发展;迫切需要针对新兴企业的股票市场,(4)各国政府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纷纷设立二板市场,各国证券市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设立二板热潮,香港创业板市场(GEM:1995)、法国新市场(LNA,1996)、德国新市场(NM,这一阶段的二板市场发育和运作远强于第一阶段,其中美国NASDAQ和韩国Kosdaq的交易量甚至一度超过了主板市场,二板的市场份额还是低于主板,也有的二板(如欧洲的Easdaq)曾一度陷入经营困境,文章来源[编辑本段]创业板设立目的 (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第三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第四条 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第五条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第六条 为证券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七条 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第十六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八条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第三十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应当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七)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第三十二条 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第三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第三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股票;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第三十六条 发行申请核准后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出现不符合发行条件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撤回核准决定。第三十七条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第三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第四十条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提示:人可在公司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时间。第四十五条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第四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七条 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披露于公司网站,第四十八条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第四十九条 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发行人、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第五十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说明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以广告、说明会等方式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上市、交易、退市等制度,第五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市场风险警示及投资者持续教育的制度,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以及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

6.我矿已去产能了想了解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财务)厅(局)、民政厅(局)、国资委(局)、总工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亟需通过化解过剩产能推动行业结构优化、脱困升级。妥善安置职工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关键,关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利实施,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总体部署,为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一、总体要求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中的职工安置工作,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分类有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好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失业人员平稳转岗就业,为推进结构性改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一)支持企业内部分流1.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支持兼并重组后的新企业更多吸纳原企业职工。对企业为促进职工转岗安置开展的职业培训,在优化升级和拓展国内外市场中创造新的就业空间,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等,按规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一定的稳岗补贴,(二)促进转岗就业创业1.对拟分流职工的钢铁、煤炭企业。要提前摸清拟分流职工底数,制订再就业帮扶计划,2.对依法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纳入当地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对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职工。要普遍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其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在培训期间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3.对有创业意愿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按规定提供创业培训,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积极培育适应钢铁、煤炭行业职工特点的创业创新载体,将返乡创业试点范围扩大到矿区,通过加大专项建设基金投入等方式,提高创业服务孵化能力,对从事个体经营或注册企业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政策扶持,4.对钢铁、煤炭过剩产能企业较为集中、就业门路窄的地区及资源枯竭地区、独立工矿区。开展跨地区就业信息对接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对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三)符合条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1.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由企业发放生活费。2.上述人员因破产等原因无企业主体并无出资控股企业的。可自愿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或预留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费。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供托底帮扶。三、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一)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吸纳原企业职工的,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职工在企业合并、分立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在现企业的工作年限;职工在企业内部转岗安置或内部退养的,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二)企业在被依法宣布破产、责令关闭或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下主体消亡的,应与职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三)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偿还拖欠职工在岗期间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四)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要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妥善处理好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三方的权利义务。四、加强社会保障衔接(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可按规定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职工医疗保险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应做好相应的权益记录。(二)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应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重新就业的,新就业单位要为其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及档案转移接续手续,原企业及存档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未被其他单位招用的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地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号)规定,妥善解决工伤人员的待遇问题。五、政策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以上各项政策适用于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中涉及企业及分流安置职工。各地可根据国务院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确定本地区涉及行业、企业和职工范围。六、加强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中的职工安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把职工安置工作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的重中之重,人社、发改、经信、财政、民政、国资、工会等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地区职工安置工作,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调度,督促落实职工安置政策,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的预案。(二)指导企业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各地要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厂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落实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应明确涉及职工情况、职工分流安置方式、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支付、偿还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职工安置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再就业等内容。企业要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建立各层级职工协商沟通机制,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职工安置方案应按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对职工安置方案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三)落实资金保障。对企业拖欠的工资、社会保险费、退养费用、经济补偿金等,应由企业或所属集团公司筹集资金解决。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解决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问题。专项奖补资金结合地方和中央企业任务完成情况(主要与产能挂钩)、需安置职工人数、困难程度等因素。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等作用,深入宣传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职工分流安置政策,引导分流安置职工认清形势,更好地理解、支持并主动参与改革。要加大正面宣传,推广一批职工安置工作先进典型,要加强职工安置工作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耐心细致做好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抓紧制定本地区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具体办法。

7.在线短租(城市民宿)的法律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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