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二胎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上海市二胎产假政策规定 时间:2019-05-19 11:23:01 由三水老师 分享 复制全文 下载本文 三水老师2019-05-19 11:23:01 复制全文 下载全文 2018年上海市二胎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上海市二胎产假政策规定上海二胎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答】2017年上海二胎产假国家规定128天;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双方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夫妻,可以自主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此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最新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原先规定的晚育假为30天,即晚育妇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考虑到上海大部分女性初育时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晚育年龄,为更好地保障女性的生育权利,将原《条例》规定的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也就是说,女方共能享受生育假128天。并且,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温馨提示】上海新规定的生育假适用人群包括初次生育、再生育,再生育即二胎。上海二胎男职工陪产假有多少天?上海二胎陪产假规定为10天,新《条例》规定上海晚育护理假调整为配偶陪产假,但需要注意的是,享受陪产假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妇女,陪产假适用人群包括初次生育和再生育。同时《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即用人单位应当在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期间,按照全勤的标准向男方发给工资,不应作为缺勤而扣减工资。上海产假期间工资计算规定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我们关心的“产假工资”主要指的是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享受产假,产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个例子】:上海的张小姐现年27岁,月薪10000,所在公司月缴费平均工资9000,最近刚刚剖腹产生完宝宝。则她一共有产假98(基本产假)+30(延长产假)=128天,生育津贴=9000/30*128=38400元。由于小张的生育津贴低于她本人工资标准,差额1000/30*128=4266.67元,由公司补足。【相关问答】1、2017二胎产假国家规定含双休日吗?【答】包括双休日。2、2017年上海的产假128天,产假期间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吗?【答】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①“增加的婚假7天”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②“生育假30天”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③“配偶陪产假10天”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3、在沪流动人口能否享受本市规定的增加婚假、生育假、配偶陪产假?【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在上海就业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休假。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