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生育补贴政策及农村户口国家生育补贴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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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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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生育补贴政策及农村户口国家生育补贴多少钱

产假政策今年3月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不管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都是 128天!男方的护理假也从10天延长为 15天。

也就是说,

宝妈们在生宝宝期间可以休息4个多月。

不仅如此!

宝妈们在享受产假的同时,

也可以享受同样时长的生育津贴!

↓↓↓

比原先规定的非晚育生育津贴,

整整多出了30天,

这下张家港的准妈妈们真的可以愉快地生宝宝了!

生育津贴规定时间有何变化?

原:在这一次的生育津贴调整之前,原《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职工享受98天生育津贴,而只有晚育女职工才可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

新:新办法实施之后,不再有晚育概念,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参保职工都可以享受到128天的生育津贴,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128天的生育津贴可以拿多少?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小编来给你们举个栗子:

如你休产假100天,

单位基本工资为3000元,

那么每天的基数就是100元,

100天假可享受的生育津贴就是 1万元!

▷ 特别提醒:

1、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不过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所以, 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拿一个,不能同时享受。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如何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包含在生育保险之中,也就是说你所在的单位在正常帮你缴纳生育保险的情况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都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 缴纳生育保险费 满10个月及以上(含生育或流(引)产当月)的可以直接报销。

● 正常连续缴费时间 不足10个月的参保女职工,待继续正常连续缴费直至满10个月后,按规定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结付报销生育医疗费、围产保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贴,生育津贴结付到其生育或流(引)产时社保关系所在单位。

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单位职工婚育证明(由单位开具,说明其职工在职期间的婚育情况)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11、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12、《生育保险联系单》(可到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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