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 时间:2019-05-19 11:33:57 由王新老师 分享 复制全文 下载本文 王新老师2019-05-19 11:33:57 复制全文 下载全文 2018年南宁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办理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并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2、1996年1月1日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但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的新生儿。办理材料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以下材料:1、《公民申报出生登记申请表》;2、《出生医学证明》;3、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落户方);4、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说明是指个人声明,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属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父子(女)亲子鉴定证明;6、父母民族成份不一致的,还需父母双方到申报地派出所当场填报确认《民族成份申请书》。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以下材料:1、《公民申报出生登记申请表》;2、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3、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落户方);4、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说明是指个人声明,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父母民族成份不一致的,还需父母双方到申报地派出所当场填报确认《民族成份申请书》;6、公安派出所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注意事项:1、情形特别复杂的户口事项,请向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后再前往办理;2、申请材料应提交原件核验,需要保留复印件的,核原件,留复印件。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归档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上班时间:城区内: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县域内: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办理时限及费用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材料齐全当即办理,没有出生证明的10个工作日办结。新生儿上户口不收费。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