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 时间:2019-05-19 11:34:12 由王新老师 分享 复制全文 下载本文 王新老师2019-05-19 11:34:12 复制全文 下载全文 2018年梅州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婚生婴儿(1)《出生医学证明》;(2)《计划生育服务证》;(3)父母《结婚证》;(4)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2、非婚生婴儿(1)《出生医学证明》;(2)《计划生育服务证》;(3)母亲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二、办理规则1988年7月22日(含当天)以后出生的小孩,可以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入户;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仍需按有关规定,在出生时母亲的户籍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需随父入户的,再向父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移。三、领证程序如果证明材料齐全,当场可办领。四、新生儿入户收费标准不收费。五、办证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证窗口。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