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确教师管教权:必要时教师可惩罚学生 时间:2019-05-18 14:29:00 由王新老师 分享 复制全文 下载本文 王新老师2019-05-18 14:29:00 复制全文 下载全文 近日公布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的管教权。草案提出:“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同时,草案中明确,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一、二年级学生和幼儿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学生、幼儿交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委托的人以外的人。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