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高考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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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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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老师

山东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著名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应用学科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2015年继续组织自主招生工作,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山东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计划为3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

哲学类

10

生物科学类

20

中国语言文学类

20

药学类

10

历史学类

10

电子信息类

30

考古学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

政治学类

10

软件工程

20

英语

20

自动化类

20

数学类

20

机械类

20

物理学类

20

材料类

20

化学类

20

注: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招收对象为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只能从上述招生专业中选择一个报考。报考条件如下:

1.报考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考古学、政治学类等文科类专业的考生,高中阶段需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等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其他对人文学科确有特长的考生需提交一份个人原创代表作品(需要学校出具原创证明),已发表或获奖作品需附上发表刊物或证书复印件。

2.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需获得全国性英语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或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托福成绩85分及以上。

3.报考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药学类等理科类专业的考生,高中阶段需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两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高中阶段上述专业对应科目(报考药学类专业对应科目为化学)的单科成绩在历次期末考试中均列年级前10%(需由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4.报考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自动化类、机械类、材料类等工科类专业的考生,高中阶段需获得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高中阶段取得国家发明专利(需经学校出具证明);或具有较强的科学思维及创新潜质,并取得标志性成果(需经学校出具证明)。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至3月31日。

2.邮寄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

(1)《山东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2)个人自荐报告(手写);

(3)学生获奖证书或特长证明材料;

(4)中学成绩单;

(5)中学提供的其他写实性材料。

材料邮寄截止时间(寄达日期):2015年4月3日。

所有邮寄材料须经中学审核盖章,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查:山东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审查合格、能够参加山东大学组织的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名单将通过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布。

2.考核时间:6月13日报到,14日测试。

3.考核方式及内容:文科类专业(英语专业除外),采取学科命题作文/论文及面试方式测试;理科类专业和英语专业,采取学科特长笔试及面试方式测试;工科类专业采取上机方式技能测试及面试方式测试。

4.资格确定: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确定合格候选考生并给予A级或B级资格;学科奥赛省赛区一等奖考生经专家面试可直接获得A级资格。

5.结果公示:获得山东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将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办法

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B级资格考生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模拟投档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下20分(本科一批控制线上),我校同意录取。对有特殊才能并有标志性成果的学生,经专家认定、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同意,可向省招生委员会申请破格录取。

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

专业分配原则: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根据其学科特长直接录取至相应专业。

六、其它

1.考生及中学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联系方式:jjc@sdu.edu.cn,电话:0531-88364345),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山东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4.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5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5.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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