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最新版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新调整】 时间:2019-05-19 11:31:53 由王华老师 分享 复制全文 下载本文 王华老师2019-05-19 11:31:53 复制全文 下载全文 2018-2019年天津最新版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新调整】一、单位缴费(一)、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基数及比例: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下限4209、上限21045缴费比例:企业19%个人8%划入个人账户比例:8%困难企业暂缓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二)、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缴费比例为13%,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2%;困难企业缴费比例为8%。同时每年年初还应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自2016年6月起,缴费比例调整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2016天津社保缴费比例及基数标准(五险一金)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缴费比例一致。(四)、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自2016年6月启动,缴费比例0.5%。(五)、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自2016年6月启动,按照行业基准费率或浮动费率缴纳,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2%至1.9%,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4%特别提示:补缴社会保险费时需补缴滞纳金、保值金或利息。(六)、公积金2016年5月1日起天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1%,企业公积金缴费比例为最高为11%,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为11%,2016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11% 7月1日起实施二、个人缴费(一)、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缴费基数:下限2630、上限5714缴费比例:20%划入个人账户:8%(二)、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为8%,缴费基数2015年度为2912元。一次性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2015年度为260元。(三)、失业保险职工本人缴费比例:0.5%;缴费基数上限:14058元;缴费基数下限:2818元。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