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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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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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扬老师

一、泉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95-22197622

地址:温陵南路208号大华商厦5/6层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泉州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目前,泉州市已实现企业女职工生育费用即时刷卡结算。据介绍,泉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划归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后,市医保中心积极做好企业生育保险住院实时刷卡系统开发工作,并从上月起实现企业女职工生育费用即时刷卡结算。

具体的操作方式为:参保女职工在产前持社会保障卡、疾病诊断证明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登记,其生育医疗费用即可按规定刷卡结算。

福建省的企业是统一的。参保企业的女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两块:一是医疗费用,二是生育津贴。医疗费用主要是根据医药目录范围内的标准来报销;生育津贴主要是根据缴费水平与公司产假制度规定的产假期来计算的。

1.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参保职工的生育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规定。

三、泉州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由地税部门负责。

(一)参保对象:城镇各类企业的全体职工。

(二)缴费费率: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缴费基数:职工月缴费工资应按实且在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

(三)应交材料: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尚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生育保险人员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②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③职工工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

④上年度劳动统计年报表、财务年报表。

四、泉州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4)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要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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