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时间:2019-05-19 11:32:39 由才子老师 分享 复制全文 下载本文 才子老师2019-05-19 11:32:39 复制全文 下载全文 通化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化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7、结婚证通化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注意事项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机构:通化社会保险局办理地址:新站路263联系电话:0435-3653698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