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桂林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时间:2019-05-19 11:33:55 由王华老师 分享 复制全文 下载本文 王华老师2019-05-19 11:33:55 复制全文 下载全文 6月20日讯:为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我市积极采取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服务。记者在市人社局采访时了解到,今年我市社会保障工作促进企业发展的措施增多、实施范围也进一步扩宽,通过为企业减负,给企业“加油”的方式,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据人社部门测算,今年我市多项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后,共计将为企业减免或发放各项资金3.16亿元。这些优惠措施到底有哪些、优惠幅度到底有多大?市人社局相关人员对此概括为:“一减、一加、一缓”三大措施。举措一:“减”——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此次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降费险种涉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市人社局相关人员解释,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实施时段为2016年5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在养老保险费率方面,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精神,从2016年5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期间,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由20%降至19%。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桂林西城经济开发区等2家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内的参保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由20%降至14%。灵川县八里街工业园区等12家工业区内的参保企业,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分别由20%降至16%。在失业保险费率方面,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费在去年从3%降至2%的基础上,再次降低费率,由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5%,个人费率仍按0.5%征缴。此次失业保险费率总体下调幅度达到50%,其中用人单位费率下调的幅度更是高达67%。在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我市从2016年1月起,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0.6%降至0.5%,工伤保险由原来的三档改为八档,实际平均费率为0.47%,远低于自治区要求的0.75%。举措二:“加”——加大企业稳定就业的补贴去年,我市积极落实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依法参保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失业保险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位补贴。全年共计为658家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发放了4437万元稳岗补贴。据了解,今年我市将继续实施稳岗补贴政策,直至2020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6月30日到9月30日期间,向相应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另外,企业新录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在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定点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我市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企业在岗培训的培训补贴标准为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程)补贴标准的50%。举措三:“缓”——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面对当前经济形势下行,我市除了实施降低社保费率和给予企业相关补贴外,还针对一些困难企业实施相应的优惠政策,积极为企业缓解经营压力做好服务。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市人社局相关人员提醒,缓缴养老保险费的期限累计不超过一年,缓交的养老保险费不计滞纳金。记者了解到,为让上述优惠措施落到实处,市人社部门对社会保险降费、稳岗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发放等工作进行了充分准备,完成了对全市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我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企业的数量、职工人数、参保人数、缴费情况及分布情况,建立了相应数据库,对社保缴费应用系统程序进行了改造和调试。目前系统已经调试完毕,并于6月1日起按新的社保费率征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16年5月已按原费率征收的企业,在按新费率征缴的同时给予退费。据人社部门测算,今年我市多项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后,为企业减免或发放的资金合计3.16亿元,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四项保险费分别减少1.5亿元、7700万、3000万、700万,发放稳岗补贴5000多万元,发放职业培训补贴260多万元。市人社部门表示,此次降低社保费率,对统筹基金收入有一定影响,但不会对职工最终的社保待遇造成影响。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