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淮安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时间:2019-05-19 11:34:42 由王华老师 分享 复制全文 下载本文 王华老师2019-05-19 11:34:42 复制全文 下载全文 淮安市区(市直、清河、清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新城)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200元;其他各县区为192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按14496元执行。温馨提示: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缴存基数下限为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