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的好处:运用第一人称写作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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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陶老师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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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用第一人称写作有什么好处

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让人读起来更加有兴趣,将自己和主角进行人物交换.而且作者也会有一种成就感吧,而且也比较好写.其次是小说情境显得更为真切,

2.用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有什么作用

第一人称的作用:1、容易拉近与读者距离,使读者进入‘我’这个角色。2、便于抒发情感,进行详细心理描写3、使文章更具真实性,故事性(曲折性或波折性),更生动形象,使读者能更具体地体会作者心情4、通过对“的详细描写,来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5、使故事情节叙述杂而不乱,情感更加动人。第二人称的作用:1、更直接、更自然、更亲切、更生动。有呼告效果,可以加强感染力;有拟人化效果。3、能够使读者迅速融入角色,把感情调动起来并融入到文章中去。第三人称的作用:1、运用第三人称即以第三者的身份来叙述,能比较直接客观地展现丰富多彩的生活,反映现实比较灵活自由。2、以第三人称叙述可以更加突显文章的中心,使读者产生共鸣。其中第三人称叙述属于全知全能的叙述视角,而作者本身的能力根本无法做到全知全能,所以作品里面的硬伤和常识性错误很难避免。但第三人称无障碍的叙述视野,会让作品陷入事件的泥沼。假若作者没有找到一条轻巧的暗线去串联,那肯定是结构松散,流于一堆生活片段的堆砌。虽然世界上没有一种尽善尽美的叙述视角,但是在写作时可以扬长避短,充分利用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各自的优点,进行叙述视角的转换。1、第三人称之间的转换。分别记叙了赖孩、天星和长顺各自在火灾中的活动轨迹。避免了结构松散,有抽丝剥茧的艺术魅力。2、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之间的转换。使作品有了新的走向。

3.用第一人称讲述故事有什么好处

第一人称方便主观的心理的描写,代入感强烈,易于抒情。第一人称叙述角度,心中事,的内心世界,这就更具真实感。阅读时,好像不仅作者就是“连读者也变成了小说中的,所以第一人称的好处是小说情境显得更为真切”作者与读者的距离缩小了。比较贴近自己。

4.采用第一人称写文章 有什么好处

第一人称方便主观的心理的描写,代入感强烈,易于抒情。第一人称叙述角度,写的都是“我”眼中事,心中事,可充分展现“我”的内心世界,这就更具真实感。阅读时,好像不仅作者就是“我”,连读者也变成了小说中的“我”。所以第一人称的好处是小说情境显得更为真切,作者与读者的距离缩小了。比较贴近自己,大部分的人看小说都是消遣,从小说中找到自己的渴望,幻想,那么用第一人称,可以使读者能感同身受,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5.用第一人称的好处是什么?

容易拉近与读者距离,便于抒发情感,进行详细心理描写。故事性(曲折性或波折性),更生动形象,使读者能更具体的体会作者心情。

6.第一人称的表达好处

代入感强 为了加强作品真实性感染力第一人称的优势和缺点:第一人称的优缺点并不能完全划分开来,我们先说个游戏。大家对CS一定不会陌生,作为全球称霸的第一人称视角游戏,你是否感觉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你是否和你的队友产生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呢?当你阻击的准星瞄准大门对突然闪出的敌人予以致命一击的时候,你是否有种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你能体验游戏的乐趣,在于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戏中的人物,这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最大优势——代入感。小说虽然没有游戏直观,但是文字却给于了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读者看着一个我快意杀敌,但是仍然将书中的我和自己联系在一起,不过只是一个简单的心理暗示而已。让读者自觉的代入书中的主角,第一人称无疑是最快捷最简便的,不同于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我始终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实的真相,让我在书中从奴隶成长为将军,我想不论是读者还是大大都会感到莫大的满足。第一人称写作的优势还在于它的真实和未知,书里的我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堵墙后面会出现什么,但是再我还没绕过这道墙的时候,这和现实中出现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未知的未来和我不能感触的区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神秘之源。美女都让读者感到真实,因为这本来就是玄幻小说嘛。第一人称的真实来自于对主角的细致描述,我对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来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时每刻我的想法。甚至知道自己下一刻将要付诸的行动。来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经有过或者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的读者,比如主角都是伟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称是称呼他名字——某某,某某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小说写得成功的话,那容易让读者产生景仰的心情。小说往往是让读者获得兴奋的快感,让读者有一种梦想成真的感觉,而不是看着他人走向成功。我记得我玩过的一个游戏叫做《合金弹头》,这个游戏可以切换视角,我们可以选择第一或者第三人称去进去游戏。我喜欢用第一人称去玩,当我穿着伪装的制服大步通过敌人的岗哨时,看着敌人的卫兵越来越近,害怕敌人发现我的伪装,心中不断的转念,要是敌人发现我的伪装,我应该先放倒哪个,如何能在最快的时间内无声息的干掉卫兵,就没有这种感受了,我们从背后看着主角,我变成了一个人物,远不如自己亲自上阵来的真实和强烈。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称写作容易上手,第三人称需要费尽心机营造气氛,还要照顾众多人物的个性特点,而第一人称不用,我看见什么就写什么,其他人的揣测想法我自己心里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费尽心机的让这些东西看起来合理。第一人称的优点虽好,它最让人病诟的就是情节发展缺乏动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个性。主角必须要用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那么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三人称视角,无疑薄弱了很多。而那些布局庞大,出场的人物往往数以双位计,如何保证每个人在主角面前出现足够的戏份来展示自己的个性呢?足以让作者想破脑袋。所以我们能够发现,第一人称的游戏大多是射击和解迷类的,游戏中很少出现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独的战斗着。而第一人称的未知也成为了对情节发展的一个阻碍,一条主线并不能保证故事的发展,需要另开支线,设置悬念。一些关于我的阴谋正在由那些幕后黑手不断的展开,很多关键的人物也许并不会出现在主角的面前。如何让他们在故事的发展中若隐若现,而又不抛开主角的视线,同样是个很大的难题,而更大的难题是,把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数内,不显得太过罗嗦,这也是很多作者自动放弃第一人称写作的原因。第一人称写起来容易,但是在场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场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称有着先天的缺失,一个大规模的场面,要很好的描写,需要的是各个方面的配合。只用第一人称的一双眼睛,明显是表达不过来的,主角专注着攻上城楼的士兵,势必不会在意远处不断射击的弓箭手,看着漫天飞舞的箭石,必然会忽略守城士兵的调动,如何让各种元素通过我的感觉结合到一起,而不显得杂乱呢?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难。肥肥看见最多的情况,就是过于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场面流于苍白和单薄了,而另一个极端却是,生硬的转到第三人称,完全抛开了文中的我。对于第一人称写作的优缺点,老黑有个很有趣的结论: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主角语言过多的小说,不宜用第一人称。慎用第一人称。情色、血腥类等重视心理冲击、道德冲击的,第一人称写作技巧杂谈:1.情节的推动和悬念的设置。在第一人称的书里,我始终是推动故事的主力线索,所以我的出现必须要谨慎,出现的时间,地点和人物还有发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让这些东西于情节的主线香关联,我们想想那些第一人称的解迷游戏的剧情,就会明白,我到达一个新的场景,必然会发现推动情节的因素,比如发现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个关键的道具,又或者见到一个关键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报,没有一个新的场景是无用的,小说的要求则更加高,不单是场景,经历的东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发展。喜欢玩这类游戏的朋友也知道,游戏进行一段就会出现一个很难缠的小boss,或者发现一个很难的问题无法解决,而必须要回到以前的场景寻找线索。这就是高潮的设置了,这种手法,对第一人称的写作很有借鉴意义。在适当的时候给于我一个难以应付的敌人,或者无法独自解决的问题,同样能提起读者的兴趣。在推动情节的发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给出了两个方法,一、亲身经历类“小说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是无可争议的主观视角“但却并非是单一视角,当情节发展进入卫斯理视线的。倪匡便会巧妙地切换镜头,插入其他人的视角,扮演这个第二视角最多的便是,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独身冒险,才珊珊来迟“正式切入第一人称写作”描写录像所见(《黄金故事》)、记录录音所闻(《寻梦》),第一人称的悬念并不难设,听不见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悬念,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绍了一种第一人称滞后的写法,第一人称滞后简单的说,就是你对已经过去的事情是相对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选择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推测,旁白视角来进行相对全面的描写。你可以改变这个回忆的久远性,这个事情很可能就发生在上一秒钟。这种写法要注意两个问题,就是这个事情必须要已经发生的,我的分析描写应该是我对我自己说的,不能作为结论。这种写法对设置悬念是很有帮助的,我的猜测和接下来的行动,可以构成最强烈的转折。我轻轻的打开家门,想给也许正在书房上网的她一个惊喜,没想到触入我眼帘的竟然是一对棕色的皮鞋,它就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边陪伴它的是满地的杂物,而它们本应该放在客厅那张大理石桌子上,还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发上的抱枕,她那米黄色的套裙从一边被扯开,家里遭贼了么?我略略抬头,粉红的颜色让我触目惊心,她最喜欢的那套内衣被撕成了碎块,灰色的丝袜被拉成长条,随便的抛在一旁,耳边似乎响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动出她挣扎的身影,她反抗着歹徒的暴行,从沙发滚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来,摔在桌子上,慌乱间扫掉了桌上的东西,歹徒淫笑着一把拉开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内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双足打翻了桌边的花瓶,劫材还要劫色!随手操起一张凳子,朝丝袜指向的卧室,(大家不要对号入座,这段只是肥肥随手敲的)这段算是的第一人称滞后写法,作者通过自己看到的东西进行推测和思考,但是这个结论并未得到证实,只是我自说自话而已,也许是个劫材并还要劫色的盗贼,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约会,而造成了客厅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愿意搞坏自己的衣服,穿着我妻子的衣服玩强奸游戏,真实悬念无限,在第一人称的写作中,其实也可以作为故事设置,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我用第三人称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但是读者完全可以冷静的看,滞后第一人称可以写这样写,这定然是他喵的阴谋呀,其实这是我的主观臆测!但是读者觉得有可能“然后很容易顺我的思路进入一个转折的伏笔中,大部分这种描写都是激动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这时候进行故事设置转折绝对是良机,会带给读者失落感地,再进行第一人称写作时,还可以通过书信和文件来展示一些推动情节的线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戏的主线都是通过一些残缺的纸片或者文件来告诉我的,而悬念同样可以埋藏在这些东西里,在最关键的几个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为了寻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于另一条线索。第一人称的人物描写,在第一人称写作中出现的人物都要通过我这个桥梁进行描写。为了让配角更加生动和有力:就必须要好好的抓住我这个因素,不管配角出现与否,都要让配角留下的东西展示他的个性,要表现一个女孩的温柔贤惠。并不一定要描写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写她所住的房间布置,又或者仔细描写她做出的饭菜,而要描写一个人精细慎密,并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给我留的条就知道,带着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园唯一的那棵大榕树下的蓝色的长凳上等你,给配角的个性展示腾出空间来,这样写法其实第三人称写作也常常应用,不过第一人称更加严格一些。主角应该继承我的个性和特征,但是在第三人称状态中突然温文尔雅,严肃冷静,那感觉就不是怪异二字可以形容的了。第一人称的写作易学难精,如果没有一个详尽的大纲和清晰的主线,奉劝各位大大还是不要轻易尝试。

7.第一人称 写 有什么好处

第一人称写作的好处是:1.给读者身临其境的感觉,读起来更有兴趣,缩短了读者与作者间的距离;2.文章口语化,读者有亲切、可读的感觉;3.容易使读者进入主角人物地位,给作者带来成就感。1.缺乏整体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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