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写2000字:读后感应该怎样写2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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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陶老师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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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后感应该怎样写2000字左右。

读后感就是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的格式(简单的说):第一段 把书中主要内容,作者写了什么,

2.朝花夕拾读后感,2000字

1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像是在尝一道佳肴,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闲来无趣,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惹人怀念啊。2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 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

3.鲁迅传读后感2000字

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 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 的意义和价值。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激情与死亡,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 被称作“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只 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历史经历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时代与社会已是一片空虚,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 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父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在他生活的时代必须改变策略才能实现飞黄腾达的伟 大计划,他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希冀用《圣经》和《教皇论》作为自己向上攀登的垫脚石,他把对拿破仑的狂热崇拜和对帝国的缅怀、向 往埋在心底。但时时于不经意间在言行举止的细枝末节上显露无遗,于连一出场就是在偷偷地阅读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雷纳尔 家任家庭教师时竟随身藏着拿破仑的头像;他不仅怀着在复辟王朝的统治下被视为忤逆的敌对的政治向往和异端的价值标准。在那个压抑他、 扼杀他、挤兑他的社会里,无时无刻不在准备进行战斗,而在这种战斗的心理准备中。他总是把拿破仑作为激励斗志的榜样,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 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后成长起来的中小资产阶级一代知识青年,受大革命种种新观念的熏陶,拿破仑丰功伟绩的鼓舞,早在心中粉碎了封建等级的权威,而将个人才智视为分配社会权力的唯一合理依据。在智力与毅力上远优于在惰怠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 青年,使他对这个社会抱有一种天生的仇恨;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又引诱他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由 于受遭人歧视的想法的困扰“随时随地准备全力以赴投入战斗,击退那些有权讥笑和惩处的人,这是一个与整个社会抗争的不幸的人。追求财富的目标的第一步是离开韦里埃”使得他的想象力都僵化了,他代表着资产阶级个性 中最有活力、最有进取心的一面,其对立面是腐朽落后的复辟势力“他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等级观念”以个人价值对抗高贵出身,于连的以个人为核心的、与封建观 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也注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却招来更多人的仇恨。终于完全粉碎了他的幻想,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 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 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的理智的光焰渐渐燃尽,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级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 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坐标上简 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活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在他眼中艺术的重要任务不是描摹宏观世界,反映业已存在的现实,而是把个人的自我的微观世界扩展成大世界。他透过于连的心灵 折射纷纭繁复的现实关系,通过个体人物展现时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存在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矛盾、冲突与斗争也不可避免地内化为主 人公自身的精神世界,历史的剧烈颠簸给这一代人带来的阵痛和眩晕,对历史反复的失望、反感、怨恨。对拿破仑帝国的向往、缅怀和理想化情感,于连身处这个时代”有这两方面情感的明显印记。但他不同于那些沉溺于个人情感的泥潭、在生活中找不到依傍、个性单一扁平的,他不像塞南古的奥倍曼和夏多布里昂的勒内那样因不满现状而逃避现实”不像贡斯当的阿道尔夫和缪塞的沃达夫那样因百无聊赖而在爱情中寻求排 遣。也不像巴尔扎克的拉斯蒂涅和吕西安,除了名利之外没有其它信仰……于连的性格要复杂、微妙得多,他是启蒙思想的信徒“政治上的雅各宾派”他为寻求个人幸福和自我价值的肯定而投身人生的战场,他使自己的行为与真实思想分离,根本不相信上帝的存在。把整部《圣经》看作谎言,却需 要装出一副热烈的、虔诚的面孔。以及他那些实行起来困难重重的计划了”他想到的是,我当遵照给我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动“当他征服了侯爵小姐”接受了侯爵赠与的领地、封号和骑士头衔;以为即将实现自己的一切愿望 时,原先的野心顷刻消散殆尽,于连的野心并非源于根深蒂固的征服这个社会的斗争策略,社会的接受和承认是他的野心的绝好的消除剂。再看虚伪,于连深知在这个充斥着谎言与假象的世界中。一套必要的策略是生存所不可缺少的。虚伪是掩盖内心、求得发展的最好的工具,他也自知并暗自宣称自己是虚伪的,同时处处实践着他的虚伪。事实是他有太多与包围他的社会格格不入的特质。阻碍着他将受公共舆论赞许的那些个角色演得炉火纯青,在伪装的实践中他少有 成功,往往在激起他极端厌恶和沮丧的时刻败下阵来。当人们禁止隔壁贫济院的穷人唱歌后。尽管于连有过多次运用虚伪的经历,但此时他感 觉到一颗大大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滑落,内心的真实情感一不小心冲破虚伪的面具而赫然显露出来“在扣问自己的灵魂时,于连终于不堪虚伪的重负”重新直面心灵的本真。于连只是一个蹩脚的 野心家和虚伪者,若炽热的勃勃雄心是,阴郁的虚假和伪善是,又常常淡化、褪去本色,隐约透出“的影子“红与黑的主题在于连的身上既对立”在不断地交战、妥协与渗透中将人物的命运层层铺开“

4.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

《红与黑》读后感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 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 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 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 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 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 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 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 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 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 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历史经历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对他们而言,时代与社会已是一片空虚,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当教士。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 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父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他聪明地觉察到,在他生活的时代必须改变策略才能实现飞黄腾达的伟 大计划。他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而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希冀用《圣经》和《教皇论》作为自己向上攀登的垫脚石。他把对拿破仑的狂热崇拜和对帝国的缅怀、向 往埋在心底,但时时于不经意间在言行举止的细枝末节上显露无遗。于连一出场就是在偷偷地阅读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他入世的第一步,到德•雷纳尔 家任家庭教师时竟随身藏着拿破仑的头像。他不仅怀着在复辟王朝的统治下被视为忤逆的敌对的政治向往和异端的价值标准,还外化为自己的行为,在那个压抑他、 扼杀他、挤兑他的社会里,一直神经紧绷,心理戒备,无时无刻不在准备进行战斗。而在这种战斗的心理准备中,他总是把拿破仑作为激励斗志的榜样,以拿破仑的 回忆录作为汲取精神力量的源泉。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 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 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尖角嶙峋的社会里孤军奋 战,却得不到命运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眼中仍是个 “对于头脑发达到足以领悟的人而言”的“十分简单的问题”。在他看来,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投入为谋求个人幸福而奋斗的伟大事业,庸碌地活着实与死亡无异。 当所有幻想的不可实现性在他面前骤然呈现的时候,他选择了拒绝乞求赦免,因为即便能逃脱司法的惩处而苟延残喘,命运的判决也早已把他投入了万劫不复的地 狱。最后在法庭上的那段发言是他生命的绝唱。个体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光荣与死亡的较量中,在红与黑的交缠中,从绚烂走向毁灭。红与黑也表现为个人与社会的激烈冲突。于连属于大革命以后成长起来的中小资产阶级一代知识青年,受大革命种种新观念的熏陶,拿破仑丰功伟绩的鼓舞, 早在心中粉碎了封建等级的权威,而将个人才智视为分配社会权力的唯一合理依据。他雄心勃勃,意志坚强,在智力与毅力上远优于在惰怠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 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处处受人轻视。对自身地位的不满,使他对这个社会抱有一种天生的仇恨;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又引诱他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由 于受遭人歧视的想法的困扰,主人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随时随地准备全力以赴投入战斗,击退那些有权讥笑和惩处的人。这是一个与整个社会抗争的不幸的人。” 同时,追求财富的目标的第一步是离开韦里埃,“他在这儿的所见所闻,使得他的想象力都僵化了”,他要“拿起武器”,向上流社会进军。他代表着资产阶级个性 中最有活力、最有进取心的一面,其对立面是腐朽落后的复辟势力。他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等级观念,以个人价值对抗高贵出身。于连的以个人为核心的、与封建观 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也注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他的才智受到某些人的赏识,却招来更多人的仇恨, 人们千方百计给他的成功设置障碍,终于完全粉碎了他的幻想,最后在法庭上,他总结自己的一生为:“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 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 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理智的光焰渐渐燃尽。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级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 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坐标上简 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活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司汤达不同于巴尔扎克,在他眼中艺术的重要任务不是描摹宏观世界,反映业已存在的现实,而是把个人的自我的微观世界扩展成大世界。他透过于连的心灵 折射纷纭繁复的现实关系,通过个体人物展现时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反过来,也不难发现,存在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矛盾、冲突与斗争也不可避免地内化为主 人公自身的精神世界。于连自己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就是红与黑的化身。历史的剧烈颠簸给这一代人带来的阵痛和眩晕,是“世纪病”的精神病根。对历史反复的失望、反感、怨恨,对拿破仑帝国的向往、缅怀和理想化情感,是 “世纪儿”们基本的精神状态。于连身处这个时代,有这两方面情感的明显印记,但他不同于那些沉溺于个人情感的泥潭、在生活中找不到依傍、个性单一扁平的 “世纪病”患者:他不像塞南古的奥倍曼和夏多布里昂的勒内那样因不满现状而逃避现实,不像贡斯当的阿道尔夫和缪塞的沃达夫那样因百无聊赖而在爱情中寻求排 遣,也不像巴尔扎克的拉斯蒂涅和吕西安,除了名利之外没有其它信仰……于连的性格要复杂、微妙得多。他是启蒙思想的信徒,政治上的雅各宾派,拿破仑的崇拜 者,他为寻求个人幸福和自我价值的肯定而投身人生的战场。为了成功,他使自己的行为与真实思想分离:根本不相信上帝的存在,把整部《圣经》看作谎言,却需 要装出一副热烈的、虔诚的面孔,将《圣经》和《教皇论》读到倒背如流;明明憎恨贵族特权,却不得不用包藏着“痛苦的野心”的热忱去料理侯爵的事务,甚至冒 着生命危险为反动贵族的秘密会议送情报……在那个腐朽的“上流社会”里,他是唯一能以冷静、批判的眼光观察一切的人,他洞悉贵族阶级的僵化保守、平庸无 能,耶稣会教士的伪善、贪婪,资产阶级暴发户的寡廉鲜耻,并在心里痛斥、咒骂这一切。然而,他的人生目标驱使他进入“阴谋和伪善的中心”,与那些“社会蠹 贼”周旋,最终达到分享他们的利益与特权的目的。于连全部的武器只是:野心与虚伪。但这两件武器并不锋利,在变幻的现实中它们每每或磨钝了利刃,或消隐了寒光。野心是于连行为的原动力,是获得他的 理想生活的重要手段,然而野心在他身上却表现出双重性。“它(指于连的野心)有时表现为一种强大的力量,有时却是一种朦胧的愿望,变化的形势随时可以使之 沉睡获将之唤醒。事实上,它是和对立的愿望,或者复仇的愿望相联系的,并随着这种愿望的强烈程度变化而波动不定。”甚至可以说,野心并不是于连固有的特 质,它只是在特殊的原因下才冒出来。于连“野心勃勃,因为凭着细密的心思,他感到有去获取金钱带来的几多欢乐的需要”。抑或,“当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于连 就自然而然地沉浸在他的野心勃勃的计划里”。而当他处在幸福的当头,相反,“于连不再去思考他的野心,以及他那些实行起来困难重重的计划了”。当他获得十 字勋章时,他想到的是“我当遵照给我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动”;当他征服了侯爵小姐,接受了侯爵赠与的领地、封号和骑士头衔,以为即将实现自己的一切愿望 时,他大喜过望,原先的野心顷刻消散殆尽。于连的野心并非源于根深蒂固的征服这个社会的斗争策略,社会的接受和承认是他的野心的绝好的消除剂。再看虚伪。 于连深知在这个充斥着谎言与假象的世界中,一套必要的策略是生存所不可缺少的,虚伪是掩盖内心、求得发展的最好的工具。他也自知并暗自宣称自己是虚伪的, 同时处处实践着他的虚伪。然而,事实是他有太多与包围他的社会格格不入的特质,阻碍着他将受公共舆论赞许的那些个角色演得炉火纯青。在伪装的实践中他少有 成功,往往在激起他极端厌恶和沮丧的时刻败下阵来。瓦勒诺家的晚宴上,当人们禁止隔壁贫济院的穷人唱歌后,“尽管于连有过多次运用虚伪的经历,但此时他感 觉到一颗大大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内心的真实情感一不小心冲破虚伪的面具而赫然显露出来。在扣问自己的灵魂时,于连终于不堪虚伪的重负,重新直面心灵的本真。由此观之,于连只是一个蹩脚的 野心家和虚伪者。若炽热的勃勃雄心是“红”,阴郁的虚假和伪善是“黑”,“红”即不时为“黑”所玷染,“黑”又常常淡化、褪去本色,隐约透出“红”的影子。红与黑的主题在于连的身上既对立,又融合,在不断地交战、妥协与渗透中将人物的命运层层铺开,将作品的主旨推向顶点。红,与,黑,从这两种色彩中可解读出无限丰富的内涵。矛盾,是所有解释的共同本质。一位现代诗人有两句诗:这个世界充斥了色彩/ 色彩中存在着矛盾/ 所以这个世界充满了矛盾。这几句诗作为论断来讲在逻辑上很难说是经得起推理的,但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看待世界组成和运行的哲学的角度,颇有些味道。对于红 与黑,各人有不同的解读,能从玩味和体验中获得些许审美乐趣,也就足够了。

5.三国演义读后感 2000字左右

《三国演义》读后感《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群雄割据(官渡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袁术之间的战争.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还照样任用他.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动活现地演义了一个历史故事”先来说说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陈宫便离他而去。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不会刮东南风”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三国演义中的一些人物,那些贪财,贪色的人,最终一定不会有好结果。董卓与吕布之所以会兵刃,还不是让一个小女子貂婵在中间挑拨离间。所以董卓便是败在了自己的好色上,曹操也有点好色,张绣投降后。曹操在营中寻乐,便找了张绣老婆来玩弄,后来张绣当然恼火。便暗算曹操,曹操幸亏命大,否则也被张绣结果了,曹操修了铜雀台后,于是便让孔明用这点激了周瑜。让周瑜决心出兵打曹操,曹操才有赤壁一败“三国中还有一些卖主求荣的一些人”与之相反的则是关羽了,他不贪财也不好色,得到了曹操的敬佩。也得到了千千万万读者的敬佩,以及刘封的见死不救,他也不会死得那么早了,为人不能贪财色,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三国演义中,分析人物性格,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成败原因。毛泽东就曾经读了五次三国演义,名著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好的名著伴人一生成长。三国演义何为义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从小就关注过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最近兴致来潮,又一次捧起了这本另类的史记,虽然作者的文字带有自己的感情色彩。但多少历史见证过它的真实,也许不是百分之百的符合事实,但不可以否认它曾经的存在,小时候就看着书中200多个人物上演着群英会。在三足鼎立的局面下明争暗斗,绞尽脑汁想着如何凌驾于他人之上,战火纷飞的年代兵荒马乱。不明白为何三国不能和睦相处,不明白英雄为何热衷于成为乱世的枭雄,蜀魏吴,个个都自称君子,自己正踩在无数将领小兵的鲜血与汗水中站起来的,君子向往高尚,讲究仁义“当我第一次用小学生的眼光欣赏《三国》的时候”我无法理解他们之间的争斗,无法理解他们的向往,更无法理解他们口中常常提到的仁义。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发誓至死永远是兄弟,跑得最快的总是小刘。为了保命甚至连老婆都不要了,害的关羽那死脑经为了个,字去替曹操打工,过五关斩六将,这难道是悟出了。吕布本是一代豪杰,然而却为了个貂禅“儿女情长”亲手弑父?两个干爹都死在了自己的剑下,弄得孝义两失,曹操乃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这评价一点儿没错。吕伯奢好心设宴款待他曹阿瞒,却不料引来一场灭门的杀身之祸。最起码的礼尚往来都不见了踪影,却赔上了自己的性命。魏延给我的感觉就是个惟利是图的家伙,功劳由他领。哪会有三国鼎立的时代,三国演义,义贯三国,逝去了义,三国也就演不起来,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青龙偃月刀,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几乎变得天下无敌”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

6."人生的优点"读后感2000字

《人性的优点》之读后感最近在读卡耐基的"卡耐基是20世纪最伟大的人生导师。他一生中写作了《语言的突破》、《人性的弱点》、《美好的人生》、《伟大的人物》、《人性的优点》等多部著作。《人性的优点》这部书的伟大之处在于。他虽然没有解决宇宙中任何深奥的科学问题,他帮助无数的人重获自尊,帮助人们克服人性的弱点,发挥人性的优点,从而获得事业的成功和人生的快乐,就是教你如何在你的日常生活、商务活动与社会交往中与人打交道,如何击败人类的生存之敌——忧虑,以创造一种幸福美好的人生,把今天要做的事列出来,今天就做今天的事,非凡是对于困扰自己的烦恼列出来,会感到那些所谓的烦恼其实不算是什么烦恼,而对于真正留下的烦恼,就应该冷静思考,想办法怎样解决,而不要把不要抱怨昨天的疏忽,也不要担忧明天是否完全解决,对于自己今天决定的事,要生活在今天的密封舱内,静心做好今天的事,因为只有做好今天的事,至于明天是否如愿,为什么积极的心态会产生如此大的力量呢,积极的心态并不具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因此积极心态指的是,应考虑生活中既有好的一面,就会产生良好的愿望与结果,当你朝好的方面想时。

7.名著读后感2000字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看完,印象特别深的句子真的记不住,但是有几个模糊的数字和名词却令我印象深刻。战争、爱情、性、婚姻家庭,衰老这些是我在我脑海最先浮现的几个词。还有六百多个女人、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的等待、女主13、14和72岁。他的弃儿般的眼睛“都引起她难以遏止的好奇心,但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他只能坐在花园中一张不易被人发觉得的长椅上“假装读一本诗集”偷偷地看心爱的姑娘走过。他写出了满纸诗情的情书,在夜晚浪漫地演奏小提琴,用饱含爱慕的双眼追随者他的女神。在鼓足勇气把情书递给费尔明娜等待回信的日子里,寡言少语、茶饭不思、辗转反侧、夜夜难眠。以至于母亲以为他患上了令人谈之变色的霍乱;是青春懵懂之季”后来阿里萨最后一个女人;在现在看来应该称作女孩吧,也大概这个年纪,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有意为之的,私自定下来婚约,但在父亲的阻挠下。下定决心接受母亲求叔叔得来的远方的工作机会,离开这个伤心之地,男主失去了自己的童贞,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不知道作者那么写是不是为了让读者建立在这种随意性爱的基础下,为阿里萨后面几十年和数以百计的恋人发生的故事做个合理的铺垫,还多数是和寡妇发生关系,会让人觉得理所当然,这些相对于现代很多保守的人的爱情观来说还是很大胆和前卫的,这个作品也是建立在作者这种性与爱分离的情况下的,在阿里萨经历那么多的情人里。其中三个应该最为深刻,因为他们从来也没有做爱过,一直在生活和事业上帮助他,一个市场卖小玩意的年轻妻子。但被发现后女人死得很惨。让他真的觉得自己是恋爱了。最后无疾而终。男主为此悲伤了很久,最后一个女孩子,是他在暮年的时候遇到的。最后女孩受不了分手,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让人觉得很凄美,但他们之间真的有真爱吗,真的能跨越近60年的年纪代沟,真的那么纯粹吗,男主承认自己是真的爱过她的,阿里萨喜欢的是她身上的什么呢,还有费尔明娜、小商品商人的年轻妻子?我觉得那个时候喜欢的更多是她的美貌、骄傲、喜欢彼此的联结、喜欢自己喜欢的一种感觉就是或者说是爱情本身。他当时喜欢阿里萨的哪里呢,写诗句和拉小提琴的才华、长椅上一直等待自己的男主。喜欢他对自己一直的坚持追求,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仅限于信中的往来,直接的、单独的交往、对话、聊天和倾诉更是少之又少?最后费尔明娜看见阿里萨?选择分手就不足为奇了?心理上也更成熟了。他不是自己想要在一起的人,在乌尔比诺医生的追求下,在身边人的影响下,她觉得或许医生才是自己最好的选择。费尔明娜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自己以前都很难想象的人-喜欢吃茄子的人,变得富裕,优秀的、绅士的男人,我想五十多年后,这个女人是爱这个男人的,但爱的不是几十年前冲动的毛头小子,实实在在的眼前的这个男人,即便他已经到了耄耋之年,他被他那么多年的等待感动了,被眼前这个在丈夫死后一直追求自己、陪伴和鼓励自己的这个男人感动了,激发了她的冲动、和对生活的激情,激发了费尔明娜个性里的倔强和叛逆精神,仿佛在丈夫死后,在姑妈被父亲赶走之后,藏在她体内那个天真又勇敢的姑娘活过来了。但是绝对不是五十几年前的记忆,我相信那仅仅是回忆了,他爱这个女人是一直爱她的,他一直在她身边,可以说是默默守护她了,看见她为人妻、为人母,看见她从韶华到年老色衰,他是真的爱这个女人,愿意默默等待和守候,即使期间没有任何回报作为犒赏,是什么支持他一直等了五十多年呢,那不是爱是什么呢,是对女主坚定不移的爱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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