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大危险源:什么是重大危险源七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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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重大危险源七大类

1、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贮罐)。2、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库)。3、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4、企业危险建筑(构)物。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生产单元按照切断阀来判断、储存单元是根据防火堤来判断分类。

2.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我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

3.重大危险源是怎么定义的?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我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重要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如何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章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第一百一十三条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第一百一十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

5.《安全生产法》中的重大危险源指的是什么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章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第一百一十三条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第一百一十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第一百一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重大危险源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分级标准:根据计算出来的R值,按下列情况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和R值的对应关系一级R≥100二级100>

7.什么是事故隐患,什么是重大危险源,二者的区别在哪里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1995年原劳动部颁布了《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组织管理、整改等要求作了具体规定。重大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的概念与构成要素。事故隐患与危险源不是等同的概念,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危险源存在于确定的系统中。危险源的区域也不同,对于危险行业(如石油、化工等)具体的一个企业(如炼油厂)就是一个危险源,可能是某个车间、仓库就是危险源,一个车间系统可能是某台设备是危险源,分析危险源应按系统的不同层次来进行,危险源可能存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隐患,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一定要及时加以整改,对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总是与一定的危险源联系在一起,因为没有危险的隐患也就谈不上要去控制它,而对危险源的控制;实际就是消除其存在的事故隐患或防止其出现事故隐患,根据上述对危险源的定义。

8.建筑工程中重大危险源都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中重大危险源主要有:(主要隐患是土方坍塌)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主要隐患是模板坍塌)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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