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低保户申请标准及申请条件 时间:2019-05-19 11:02:23 由李天扬老师 分享 复制全文 下载本文 李天扬老师2019-05-19 11:02:23 复制全文 下载全文 在内江办理低保要满足什么条件吗?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如果你想办理低保但是又不是很清楚的话,现在就来看看这篇文章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办理条件城镇低保申请条件:凡持有我县非农业户口的城市(镇、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同时扶养人、抚养人、赡养人又无扶养、抚养、赡养能力,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具有我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内江市保障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2460元),同时扶养人、抚养人、赡养人又无扶养、抚养、赡养能力,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办理材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1.申请书2.首次申请对象应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配偶为外地户口或农业户口的,需提供婚姻证明及其子女的出生证明;3.出具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人家庭收入证明:(1)在职上岗职工和进就业中心下岗职工的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2)离退休人员由发放养老金的单位出具相关证明。(3)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发放失业救济金的单位出具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数额、期限等相关证明。(4)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出具县(区)民政部门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重残人员需提供残疾证。农转非人员申请城镇低保时,应提供原农村户籍所在镇(乡)、村、组出具的土地移交、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1.申请书2.户籍证明3.户主身份证4.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残疾或患病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流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流程:1.申请的受理和初审。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如实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2.保障金的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张榜公布初审结果,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3.保障对象的审批。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对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初审上报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做出决定。4.对决定不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决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将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等内容向社会张榜公布,并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标准内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内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400元/月.人内江农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内江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460元/年.人。内江符合低保家庭成员的情况分类保障1.分类管理:(1)对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应当每年复核一次;(2)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应当每半年复核一次;(3)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应当每季复核一次。2分类施保:(1)城市居民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扶养人的城市贫困居民,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如其原来享受生活救济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仍执行原标准;其他保障对象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2)在市、县(区)福利院集中供养的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随其调整而调整。(3)凡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视为无力提供赡(抚、扶)养费;赡(抚、扶)养义务人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高于部分的50%计算为赡(抚、扶)养费除以被赡(抚、扶)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赡(抚、扶)养人的费用。多子女家庭,应计算其赡(抚、扶)养费总和。赡(抚、扶)养费若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协议的,以法定依据为准。赡(抚、扶)养费达到当地月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农村贫困家庭的困难程度实施分类救助。对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客观原因,造成家庭常年贫困的,给予重点救助。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