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地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范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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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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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老师

 范文一:

xx县地税局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显著成效,去年组织入库税收收入3608万元,同比增长25.88%,增收 1765万元。今年结止八月底共完成税收 4462 万元,上年同期完成1880万元,同比增长237.3 %,增收 2600 万元。

一、加强勤政廉政的教育,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去年以来,县局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及时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班子一把手亲自挂帅,带领纪检监察人员深入到基层税务所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的廉政活动日,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积极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制度及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区、市地税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精神,自觉地从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了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树立形象入手,开展勤政廉洁和“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等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税苑警钟》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教材

和录像片、并将云南省法院杨华相拉选票违纪案及广河县张杰受贿案件作为反面典型教材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防腐拒变的能力和觉悟,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袭。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开展“公仆与形象”教育,首先在思想上明确那些应该做,那些不应该做,树立“服务就是一切”的观念,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服务满意度。始终把查处损害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进行惩治。积极参加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和廉政条例知识知多少活动。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有很大的提高,廉政勤政意识不断增强、自觉地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从政执政意识。

二、加强“两权”监督,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的成果,促进我局执法规范化、制度化,使各项税收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杜绝少数税务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在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保证干部勤政廉政。今年,集中精力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进一步深化“两权”监督制约工作,

强化了过程监控,有效地预防滥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问题的发生,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一是对全县各征收网点的税收票证管理使用清理检查;二是组织各征收单位相互交叉检查发票使用情况,杜绝争税源、漏征、少征的现象,防止税务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税款解库情况监控和检查,严格税款解库制度,防止混库、贪污、挪用、积压税款的事件的发生。

 三、继续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树立地税的良好形象。 首先我局按照自市、县纠风办的要求开展纠风评议以及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为了巩固和扩大取得成果,坚持四个结合(即行风工作与税收工作结合,行风建设与其他创建活动相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思想教育与组织处理相结合),本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工作内容和组织协调上,按照上级要求和当地行风办的工作要求,严格服从当地行风办的工作安排。我局召开了行评员座谈会,将从调查表信息及时反馈。从调查情况来看,纳税人对地税的各项工作都感到比较满意,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税法宣传等几个方面,满意率在98%以上,不存在在纳税户中“吃、拿、卡、要、报”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受到了纳税户的好评和满意。20xx年度我局被县行评办评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并受匾。 

年12月22日通过了县行评办复查考核,再一次受到行评员的好评。

二是结合开展学习新党章活动,广泛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教育;以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税务行业“十五不准”等规定为主题的纪律教育。按照“教育在先、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常抓不懈”的指导思想,对广大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生活四方面进行了针对性的教育,即做到“四防”:

思想上要防“满”。要经常想一想公仆是什么、在职做什么、有权干什么、身后留什么,不要满足于获得了一点荣誉、工作上有一点成绩。

作风上要防“飘”。要老老实实做事,扎扎实实工作,踏踏实实从政,不能只喊口号,不见行动。

工作上防“松”。做到权大权小不忘责任重,位高位卑不移公仆心,办事、工作不能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饱食终日,无所用心。

生活上防“变”。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始终保持廉洁奉公的思想品质。树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用共同的价值取向、信念追求和良好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凝聚人心。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经常提

醒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袭,使干部构筑“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严密防线。在“深”字上下功夫、见成效,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境界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不断加强,抵制不良风气的能力不断增强。

三是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强化了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局面。结合分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强化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征管工作再“加力”,纳税服务再“加温”,工作效能再“加速”,做人做事再“干净”的活动,使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有了明显的提高。

四是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家庭助廉责任制度、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的管理制度、税务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税情恳谈工作制度、社会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个人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干部的行为。 五是完善和扩大社会监督网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内外两方面入手,在内部,从机关和税务所评选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税务干部做为廉政监察员,负责协助科长抓好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定期向监察部门汇报情况。对外,从企事业单位聘请了12名义务监督员,全面监督干部的执法情况、行业作风情况。

范文二:

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连接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为此县局党组与各部门签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失职、渎职和疏于管理的问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无违规操作问题。

(二)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流程控制、痕迹管理要求得到落实。

(三)继续抓好“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各分局所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评议活动,取得好的名次。

(四)深入落实省局《四条禁令》。坚持公示经常化,查处违禁行为进入征管体系,各基层单位发现违禁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保证县局今年上报违反省局四条禁令的典型案例不得少于一件。

(五)认真学习贯彻《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不发生严重损害地税机关形象的问责行为。

(六)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完成党务公开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

(一)责任目标由县局监察室考核,考核情况报县局局党组审定,并在全系统通报。

(二)按照上述六项责任目标要求进行考核。第一项目标,第二项目标,县局根据日常检查和自查报告进行考核;第三项目标县局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当地政府评议结果进行考核;

第四项目标,县局根据日常检查和执法检查,执法监察进行考核;第五项目标,第六项目标,县局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

(三)县局党组对完成上述六项责任目标的,按市局规定给予各部门全额奖励;完成五项责任目标的给予50%奖励;完成四项一下责任目标(含四项)不予奖励,并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责任追究

出现下列情况,依据党纪政纪等有关规定追究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一)各部门负责人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发生不廉洁问题的。

(二)内控机制不完善,对流程控制、痕迹管理要求不落实的。

(三)对重大违纪案件,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不配合监察部门检查的。

(四)对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卸责任,不认真调查处理,不及时上报市局,导致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造成社会影响的。

(五)对落实省局《四条禁令》不重视,队伍纪律松弛,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对学习贯彻《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不重视,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部门负责人和干部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或者免职等问责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木兰县地方税务局党组(签字):

基层各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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