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税务 居民:怎样才算是美国的税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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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陶老师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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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样才算是美国的税务居民

上海YMG(移民港)很高兴为您解答,美国“税务居民”是指需要交税的人群。

2.符合美国“税务居民”的条件有哪些

不是所有的居民都会成为美国的税务居民,只要符合以下之一条即必须履行纳税义务:(3)外国人于课税当年度在美国停留31天以上,2、申报人每年在什么时间提交税表?美国税务报税最后截止日期是每年4月15日或之前寄出前一年税表的日期,纳税人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还可以第二次提出延期至10月15日前申报。3、申报人报税时有哪些五种身份?美国税务申报人可以以5种身份申报。单身(Single)、户主(Head of Household)、符合条件的丧偶人士(Qualifying Widow or Widower)、已婚并联合申报(Married Filing Jointly)、或已婚但分开单独(Married Filing Sepertly)申报这5种形式申报。可以自由选择导致最低赋税的报税身份来申报所得税。绿卡持有人对当年收入一定要申报,因为每年申报是保持身份的必要条件。申报并不代表一定要缴付高额税务,美国税收相对人性化,更有一些开支可以直接抵扣需要缴纳的收入税,美国税务税表种类有两种:标准扣除额(Standard Deductions)和列举扣除额(Itemized Deductions)。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最适合纳税人的表格申报,标准扣除额适用于收入来源比较单一或无收入、无财产的纳税人,会有一个标准的扣除额可以从总收入中抵扣掉。因为可以从总收入中扣除的项目和金额较多。提高纳税人的信誉度。

3.您是税法上的“美国居民”吗?

美国税法和移民法的定义不尽相同,税法上定义的居民未必适用于移民法,本文主要帮助新移民厘清移民法和税法上的不同概念,避免新移民在美国的日常生活因税务问题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一、移民法的定义在移民法中,在美国出生的人或归化为公民的人都是美国公民,持有美国护照。绿卡持有人称为永久居民,外籍人士获得绿卡时即成为美国居民。获得绿卡的时间点,1、在美国当地移民局面谈,移民官当场在护照盖印,2、在美国驻外使领馆面谈,则以本人实际进入美国报到之时为获得绿卡的时间点。二、税法的定义税法除了区分公民和非公民外,还将居民分为有居住权的外国人(Resident Alien)和无居住权的外国人(Noresident Alien),即居民和非居民。美国税法对居民和非居民实行两套不同法则,各个条例对居民和非居民也各有利弊。美国税法以绿卡检定法则和居留时间法则来认定您是否是税法所定义的居民:1、绿卡检定法则持有绿卡极为美国居民。不论实际居住美国或海外,都是税法上的居民。即使拿了绿卡之后回国做事或自己做生意,不在美国居住、工作,仍须向美国如实报税。2、居留时间法则与移民法不同,若报税年度在美国停留不到31天,若报税年度在美国停留超过31天,居留日超过183天,在税法上认定为居民。居留日计算公式:居留日=(当年停留日数*100%)+(去年停留日数*1/有些人员是免于居留时间法则之外的。

4.美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对于许多早年来美国,事业有成的华裔,有一个词让他们魂牵梦萦,中国”曾经的祖国。现在正以几年一个新产业的速度,不断地挑战他们的想象力,A先生上世纪90年代来到美国。工作,获得绿卡,成为美国公民,一路非常顺利,他在美国从事医疗保险行业已有十多个年头。在美国最大的几个医疗机构做过保险的数据分析与产品开发,在业界小有名气,有国内大型保险机构老总亲自登门,邀请他携带美国经验,共赴中国市场,用A先生的话来说。医疗行业是唯一没有被改革碾压过的,国内医疗行业未来整体改革所提供的市场机会。A先生看到了机会,辞去了美国高薪工作。准备携妻带子,回国发展,A先生想起了一件事。从一个美国纳税人,变成一个跨国纳税人:我是不是既要向中国交税,又要向美国交税呢,我的税收负担是不是变重了呢,这里有什么税收规划的空间呢?成为美国公民或纳税居民是要全球征税的?但美国税法用两种方式,使得在海外工作的美国纳税人。只需就海外收入向美国政府缴纳很少量的税金,甚至不需要交税,这两种方式是,海外收入免除(Foreign Income Exclusion)和海外税金抵扣(Foreign Tax Credit)。美国国会设立海外收入免除政策的初衷:是想通过降低在海外聘用美国纳税人的成本。来提升美国跨国公司的海外竞争力,过去美国跨国公司需要为员工报销大量因派驻海外而产生的额外税务开支,1 海外收入第一道防线,海外收入免除:包括两部分“海外挣得,这个收入必须是挣得的”包括工资、奖金、提成、专业服务费等。而不是通过投资等手段取得的被动收入,这个收入必须是海外挣得的,不论工资最后在那个国家发放;用哪个币种发放,即使是通过美金在美国发放,只要是在海外挣得的即可,以按2017年的数据为例,美国税法规定,美国纳税人在计算全球收入时。海外收入中有$102,100可以从美国纳税收入中免去,如果A先生在中国的工资收入是$150,在满足,所规定条件的前提下,他只需要就收入中超出免税额的部分“允许美国纳税人在。的基础之上”再将海外住房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从海外收入中扣除,这个扣除是个夹心饼干,只有夹在FEIE的16%(2017年为$16,336)以及FEIE的30%(2017年为$30。才能做抵扣,低于16%或高于30%的部分“均不能抵扣”也就是说,2017年海外住房免除额,最大的抵扣金额为$14。如果住房花费超出$30,超出部分不能抵扣。所以也只能享受,的最大抵扣金额$14,如果海外住房是公司提供的”答案是肯定的。你可以拿房屋补贴的全部金额与,奶油区间?做比较,如果补贴金额落在了区间内“那么恭喜你可以获得”假设A先生满足,海外收入免除“所规定条件的所有条件”并于2017年在中国取得收入$150。住房花费$40”那么他可以取得的海外收入抵扣最高金额会是多少呢,收入$150,000高于FEIE的最高值$102,A先生可以全额抵扣,海外挣得收入免除,金额$102,租金$40“000高于”年度抵扣额的上限$30;可以抵扣“海外住房免除”A先生的全部,海外收入免除额,抵扣之后,他只需要就$33,606($150,394)的海外收入,向美国政府缴纳税金,一道门槛两个测试美国税收优惠,写的基本情况,来判定是否满足了真实居住测试的以下条件:1.纳税人必须是美国公民;纳税人必须是美国纳税居民且是美国税收协定国的公民。2.纳税人在海外的居住期间,必须包括一个完整的日历年(1月1日到12月31日)。3. 迁居海外的意图和目的。要说的就是中国不属于该项税收协定国。因此中国人取得了绿卡还不够,必须获得美国国籍,成为美国公民,才能满足此条件。仍以A先生为例:A先生于2017年9月回中国工作,在中国工作1整年,因为这期间没有涵盖一个完整的日历年,A先生于2017年9月回国工作,2019年3月回到美国,2018年整个日历年都在中国,因为A先生满足真实居住测试,真实居民”以及2019年1月到3月期间在中国的收入,计算海外收入免除额,短期的外国出差、旅游,包括短期返美的旅行,不会影响真实居住测试的结果,是软性条件,我们可以从真实性、合理性方面,居住天数测试(Physical Residence Test)如果你在12个连续的月份内:在海外居住的时间超过330整天,那么你就顺利跨过了这道天数测试的门槛,2 海外收入第二道防线。海外税金抵扣如果你不满足以上提到的:海外住房免除“或者你的海外收入如此之高,海外收入免除“这道堤坝挡不住你纳税的水位”你就用得到海外税金抵扣了,美国纳税人在海外取得的收入。在海外已缴纳的税金,可以全额抵扣这部分收入在美国境内需要缴纳的税金,A先生只是短期回国做项目,不能满足,但我们可以使用海外税金抵扣,假设他在中国每月收入是$6。按25%税率计算,在中国缴纳所得税$1500($6。

5.美国纳税居民回中国发展,如何避免中美两国双重征税

对于许多早年来美国,事业有成的华裔,有一个词让他们魂牵梦萦,那就是“中国”。曾经的祖国,现在正以几年一个新产业的速度,不断地挑战他们的想象力。A先生上世纪90年代来到美国,读书,工作,获得绿卡,成为美国公民,一路非常顺利。他在美国从事医疗保险行业已有十多个年头,在美国最大的几个医疗机构做过保险的数据分析与产品开发,在业界小有名气。近期,有国内大型保险机构老总亲自登门,邀请他携带美国经验,共赴中国市场。用A先生的话来说,医疗行业是唯一没有被改革碾压过的“净土”。换句话说,国内医疗行业未来整体改革所提供的市场机会,是我们难以想象的。A先生看到了机会,辞去了美国高薪工作,准备携妻带子,回国发展。临行前,A先生想起了一件事:从一个美国纳税人,变成一个跨国纳税人,我是不是既要向中国交税,又要向美国交税呢?我的税收负担是不是变重了呢?这里有什么税收规划的空间呢?我们知道,成为美国公民或纳税居民是要全球征税的。但美国税法用两种方式,使得在海外工作的美国纳税人,只需就海外收入向美国政府缴纳很少量的税金,甚至不需要交税。这两种方式是:海外收入免除(Foreign Income Exclusion)和海外税金抵扣(Foreign Tax Credit)。美国国会设立海外收入免除政策的初衷,是想通过降低在海外聘用美国纳税人的成本,来提升美国跨国公司的海外竞争力,因为,过去美国跨国公司需要为员工报销大量因派驻海外而产生的额外税务开支。1 海外收入第一道防线:海外收入免除“海外收入免除”包括两部分:海外挣得收入免除(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FEIE),以及海外住房免除(Foreign Housing Exclusion)。海外挣得收入免除“海外挣得收入免除”有一个关键词,就是“海外挣得”。首先,这个收入必须是挣得的,包括工资、奖金、提成、专业服务费等,而不是通过投资等手段取得的被动收入;其次,这个收入必须是海外挣得的,不论工资最后在那个国家发放,用哪个币种发放,即使是通过美金在美国发放,只要是在海外挣得的即可。以按2017年的数据为例,美国税法规定,美国纳税人在计算全球收入时,海外收入中有$102,100可以从美国纳税收入中免去。也就是说,如果A先生在中国的工资收入是$150,000,那么,在满足“海外收入免除”所规定条件的前提下,他只需要就收入中超出免税额的部分,即$47,900的海外收入,向美国政府缴纳税金。海外住房免除“海外住房免除”允许美国纳税人在“海外收入免除”的基础之上,再将海外住房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从海外收入中扣除。这个扣除是个夹心饼干,只有夹在FEIE的16%(2017年为$16,336)以及FEIE的30%(2017年为$30,630)之间的“奶油区间”才能做抵扣,低于16%或高于30%的部分,均不能抵扣。也就是说,2017年海外住房免除额,最大的抵扣金额为$14,294 ($30,630 – $16,336)。如果住房花费超出$30,630,超出部分不能抵扣,所以也只能享受“奶油区间”的最大抵扣金额$14,294。如果海外住房是公司提供的,能否抵扣呢?答案是肯定的,你可以拿房屋补贴的全部金额与“奶油区间”做比较,如果补贴金额落在了区间内,那么恭喜你可以获得“海外住房免除”。假设A先生满足“海外收入免除”所规定条件的所有条件,并于2017年在中国取得收入$150,000,住房花费$40,000 ,那么他可以取得的海外收入抵扣最高金额会是多少呢?首先,收入$150,000高于FEIE的最高值$102,100,A先生可以全额抵扣“海外挣得收入免除”金额$102,100;租金$40,000高于“海外住房免除”年度抵扣额的上限$30,630,可以抵扣“海外住房免除”的最高额,也即$14,294。因此,A先生的全部“海外收入免除额”为$116,394($102,100 + $14,294)。抵扣之后,他只需要就$33,606($150,000 – $116,394)的海外收入,向美国政府缴纳税金。一道门槛两个测试美国税收优惠,通常都有门槛,海外收入免除这么大力度的优惠,自然也不例外。该优惠有“一个道门槛两个测试”,跨越门槛,满足两个测试中的任何一个,就可以进入税收免除的自由国度。一道门槛:纳税住所(Tax Home)是否拥有纳税住所,通常取决于海外工作的性质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如果可以确定海外工作的时间会超过1年,那么,基本属于在海外拥有“纳税住所”。测试一:真实居住测试(Bona Fide Residence Test)真实居住测试,要同时满足硬性条件和软性条件。因为有软性条件,所以它是一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测试。美国国税局通过纳税人申报2555表时所填写的基本情况,来判定是否满足了真实居住测试的以下条件:1.纳税人必须是美国公民;或者,纳税人必须是美国纳税居民且是美国税收协定国的公民。2.纳税人在海外的居住期间,必须包括一个完整的日历年(1月1日到12月31日)。3. 迁居海外的意图和目的。第1点,要说的就是中国不属于该项税收协定国。因此中国人取得了绿卡还不够,必须获得美国国籍,成为美国公民,才能满足此条件。第2点,仍以A先生为例:A先生于2017年9月回中国工作,2018年9月完工返美,在中国工作1整年,然而,因为这期间没有涵盖一个完整的日历年,A先生不满足真实居住测试。A先生于2017年9月回国工作,2019年3月回到美国,2018年整个日历年都在中国,A先生满足真实居住测试。同时,因为A先生满足真实居住测试,成为了“真实居民”,2017年9月到12月,以及2019年1月到3月期间在中国的收入,也可以按天数比例,计算海外收入免除额。另外,短期的外国出差、旅游,包括短期返美的旅行,不会影响真实居住测试的结果。第3点,是软性条件,我们可以从真实性、合理性方面,做些文章。测试二:居住天数测试(Physical Residence Test)如果你在12个连续的月份内,在海外居住的时间超过330整天,那么你就顺利跨过了这道天数测试的门槛。2 海外收入第二道防线:海外税金抵扣如果你不满足以上提到的“海外住房免除”的条件,或者你的海外收入如此之高,以至于“海外收入免除”这道堤坝挡不住你纳税的水位,那么,你就用得到海外税金抵扣了。美国纳税人在海外取得的收入,在海外已缴纳的税金,可以全额抵扣这部分收入在美国境内需要缴纳的税金。比如,A先生只是短期回国做项目,不能满足“海外收入免除”的条件,但我们可以使用海外税金抵扣。假设他在中国每月收入是$6,000,简化起见,按25%税率计算,在中国缴纳所得税$1500($6,000×25%)。A先生的美国税率(加入其所有收入)为33%,也就是说,这笔收入在美国的纳税义务是$1980($6,000×33%)。在中国缴纳的$1500税金可在$1980的美国纳税义务中抵扣。因此,A先生每月$6,000海外收入的净美国纳税义务,是$480($1980 – $1500)。当然,如果A先生满足了“海外收入免除”的条件,那么该免除部分在中国所缴纳的海外税金,就不能再享受海外税金抵扣的优惠了。在酒店圆桌聚餐,吃过小馒头蘸炼乳的人,应该都有过这样的体验。有些人,先用小馒头蘸一下炼乳,咬一口,等桌子转回来了,又蘸一下,再咬一口。我们对这种做法暂不做评论,但这种“重复蘸酱”(Double Dipping)的行为,在美国税法中是不被容忍的。同样一笔收入,享受了一种政策的优惠,就不能再享受另一种优惠了。

6.什么是中国的税务居民

只要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没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83天,中国税务居民”全球征税,习惯性居住地”境内有住所的的个人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名下无房产,但是老婆孩子都在(习惯性居住地)境内生活,本人外派出国、或作访问学者等期满后还要回来。也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就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住所的具体含义,新法实施中应予以明确。所谓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这样一来大部分移民不移家、不移事业的很容易就符合此规定,1、非中国税务居民无住所”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非中国税务居民。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移民较彻底的家庭,临时回中国工作的收入、将钱借给中国人所收的利息所得、来自中国的企业的分红所得、中国的专利收入(见新个税所得项目)等等“那就需要计算在中国居住的天数了。同时也要注意在境外国家(地区)的税务居民身份的判断,2、在中国有住所的,都交中国税(当然也有抵免的规定),随着公民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建设。国内的收入基本全覆盖,因为很容易被境外识别为中国的。

7.加拿大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的差异

但要成为非税务居民,你必须切断与加拿大的一切联系. 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你就不能在枫叶国有住所。common-law partner 以及需要你抚养的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孩子等在加拿大。(3) 个人财产和社会关系既然移居到其它国家去了,那你就不能再拥有加拿大的驾照、银行帐户、信用卡、医疗保险、图书馆借书证以及各种会员资格。你还是税务居民或者你又从非税务居民变成了税务居民。期满后马上回加拿大居住。(2) 一年之内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天。

8.拿到美国绿卡的人在中国的收入需要向中国和美国交税吗?

拿到美国绿卡的人在中国的收入需要向中国和美国交税。绿卡持有者依然是中国人。绿卡只是美国政府赋予持有者的一个凭证而已,凭借这个凭证可以在美国行使除政治权利以外的所有权利,并不改变持有者的国籍。因此绿卡持有者在中国方面的工作不会受到影响,美国政府对于他们的纳税人都是全球征税的。凡是美国的绿卡持有者,无论是美国境内还是境外收入,都需要报税缴税。美国的绿卡有好多种,比如依亲绿卡,工作绿卡,特殊人才绿卡等等。办依亲绿卡的人不需要什么特殊条件,只要是美国人或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就行。但是近年来等候的期限非常长,绿卡的配偶得等将近5年的时间才能拿到绿卡,移民美国还可以通过其它方式,比如办投资移民,这种移民既要有钱还要有具体的项目,经过审查可以获得移民身份。申请美国工作绿卡。外国学生学业结束后找到工作,被美国公司录用,或者直接被大公司派往美国,工作几年后均可在公司的支持下申请绿卡。美国每年都给外国人发放大批的工作签证,平均每年有12万个工作签证发给外国人。在美有工作的人都申请绿卡,美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政策,在经济好的时候就对外国移民表现得宽容,经济不好的时候就对外国人严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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