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9-05-20 12:03:08 由李一老师 分享 复制全文 下载本文 李一老师2019-05-20 12:03:08 复制全文 下载全文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章程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章程。一、学院概况1、学院全称: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代码:13529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许坦东街40号邮编:030031二、招生专业、计划序号专业学制科类学费(元/年)计划就读校区1煤矿开采技术3年文理兼收520050许坦主校区2矿井通风与安全3年文理兼收5200503矿井建设3年文理兼收4000504矿山机电3年文理兼收5200505电气自动化技术3年文理兼收4000506矿井运输与提升3年文理兼收4000507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矿山方向)3年文理兼收4000508矿山测量3年文理兼收4800509工程测量技术3年文理兼收40005010矿山地质3年文理兼收40005011计工程地质勘查3年文理兼收40005012选煤技术3年文理兼收40005013煤炭深加工与利用3年文理兼收48005014计算机网络技术(煤矿安全监控网络技术方向)3年文理兼收40003015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年文理兼收40005016机修制造与自动化(矿山机械制造与维修方向)3年文理兼收46004017计算机信息管理(煤矿安全信息管理方向)3年文理兼收40003018市场营销(煤炭市场营销方向)3年文理兼收40005019会计(煤炭企业会计)3年文理兼收40005020建筑经济管理3年文理兼收40003021供用电技术3年文理兼收40003022计算机控制技术3年文理兼收400040合计1000三、报考条件及要求(一)报名已履行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具体要求:1、性别要求:煤矿开采技术、矿井建设、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只招男生。2、外语语种要求: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二)考生志愿填报办法和要求1、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1日。2、填报志愿方式:凭本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我院专业志愿,且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三)报考信息确认网上已报名的考生必须到我院进行报考信息确认。考生本人到所报第一专业所在系进行报名材料审核、面测。1、报考信息确认时间:2016年4月10日2、地点: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许坦校区3、确认时需提交的以下材料: 《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在我院校园网下载:www.sxmtxy.com.cn)、《高级中学毕业证书》或《中等教育毕业证书》(爱扬教育可持就读学校证明)、高考数码像片两张、二代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A4纸)、《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如考生所在县区招办还没有组织体检,则需考生按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把体检表交给学院)。四、选拔模式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2012年部分高职院校实行自主招生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院采用考试的选拨模式。1、考试科目“文化课综合知识考试”(200分)+“信息技术测试”(100分)。2、考试内容①文化课综合知识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文化课综合知识考试”由学院组织,笔试、闭卷,时间为120分钟。②信息技术测试,由学院组织,笔试、闭卷,时间为60分钟。五、 2016年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时间事项3月31日至4月1日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专业志愿4月3日下载考生报名信息4月10日考生到我院进行报考信息确认4月12日上午领取准考证4月12日下午14:30至17:30文化课综合知识考试、信息技术测试4月17日网上公布录取成绩4月23日前录取信息报省招考中心审批5月1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六、录取 1、录取办法考生录取成绩=文化课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信息技术测试成绩录取规则:根据专业计划人数、专业志愿、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首先以报考该专业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当报考该专业的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录满时,再以报考该专业的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还没有录满,则按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录取。2、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把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七、领导与监督机制1、我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主招生领导工作组,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2、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设有举报电话),对自主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特别强化对考试等重要环节的监督。3、所有单招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同时签订承诺保证书。4、考生必须为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完全责任。5、违规处理。对在自主招生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考生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考生待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九、相关事宜1、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2、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转学、转专业。3、新生入校后学院对考生进行身体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有问题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执行。十、咨询方式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许坦东街40号邮编:030031招生咨询电话:0351-79797097979829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