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和创新:创业和创新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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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业和创新有什么关系

创业(enterprise)是指创立基业或创办事业,也就是自主地开拓和创造业绩与成就。创新是一个从新思想的产生到产品设计、试制、生产、营销和市场化的一系列行动。创新表现为不同参与者和机构(包括企业、政府、学校、科研机构等)之间交互作用的网络。任何一个节点都可能成为创新行为实现的特定空间。广义的创业是指创业者的各项创业实践活动,狭义的创业是指创业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是开办企业、开创个体和家庭的小实业体。创新是创业的基础;只有通过未来的创业实践来检验;创业是创新的载体和表现形式,创业的成败根本依仗创新教育的根基扎实程度;创新是对人的发展总体的把握,创业着重的是对人的价值具体的体现;创新与创业内容的相似,仅仅具备创新精神是不够的,如果脱离创业实践,缺乏一定的创业能力,创新精神也就成了无源之水,创新精神所具有的意义。

2.创业与创新有什么关系

创新和创业是相辅相成的、无法割裂的关系。创新是创业的手段和基础,而创业是创新的载体。创业者只有通过创新,才能使所开拓的事业生存、发展并保持持久的生命力。更需要有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技能、创新品质,才能在严酷的市场环境下开辟创业之路。可以说创新是创业者实现创业的核心。仅仅具备创新精神是远远不够的,创新只是为创业成功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准备,如果脱离了创业实践,缺乏一定的创业能力,创新精神也就成了无源之小,创新精神所具有的意义,只有作用于创业实践活动才能有所体现,才有可能最终产生创业的成功。投身创业的人越来越多,国内创业者基本可以分成以下类型:(一)生存型创业者生存型创业者大多为下岗工人,这是中国数量最大的创业人群。一般创业范围均局限于商业贸易,也基本是小型的加工业.当然也有因为机遇成长为大中型企业的,一种是盲动型创业者,一种是冷静型创业者。前一种创业者大多极为自信,而不太喜欢检讨成功概率。这样的创业者很容易失败,冷静型创业者是创业者中的精华,(三)赚钱型创业者赚钱型创业者除了赚钱,他们就是喜欢创业,也从来不考虑自己创业的成败得失。这一类创业者中赚钱的并不少,创业失败的概率也并不比那些兢兢业业,这一类创业者大多过得很快乐。(四)创意创新创业型创业者此类创业模式、对创业者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创业成功往往形成独角兽企业、有时形成新的业态。创业者首先要处理好创意、创新、创业三者的关系:常规思维及创新思维产生创意,创意是创新的基础,创意是创业的动力源之一,创新与创业的结合形成新的生产方式。

3.什么是创新与创业

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创新是人类特有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 动力。目前主要根据创新活动中创新对象的不同,把创新分为知 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等。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作为人类创新活动的主要方面,知识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基础,技术创新是知识创新的应用于发展。创业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一项最能体现人的主体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一种需要创业者组织、运用服务、技术、器物作业的思考、推理、判断的行为。是指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里的人们为开创新 的事业所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其突出强调的是主体在能动性的社会实践中所体现的一种 特定的精神、 能力和行为方式。狭义的创业是一个经济学的范畴,是指主体以创造价值和 就业机会为目的,通过组建一定的企业组织形式,为社会提供产品服务的经济活动。虽然创业与创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内涵 上的相互包容和实践过程中的互动发展。第一次提出了创新概念的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熊 波特认为,创新是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新组合,这种新组合能够使原来 的成本曲线不断更新,创新活动的这些本质内涵,体现着它与创业活动性质上的一致性和关联性。创新是创业的基础,而创业推动着创新。科学技术、思想观念的创新,在促进人们物质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引发新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而为整个社会不断地提 供新的消费需求,这是创业活动之所以源源不断的根本动因;创业在本质上是 人们的一种创新性实践活动。无论是何种性质、 类型的创业活动,那就是创业是主体的一种能动的、开创性的实践活动,是一种高度的自主行为,在创业实践的过程中,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将会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张扬,正是这种主体能动性充 分体现了创业的创新性特征。创新是创业的本质与源泉。创业包括创新和未曾尝试过的 技术“

4.创业与创新的关系是什么简答题

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 它含有三层意思,第一,更新;第二,创造新的东西;第三,改变。创新是人类特有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 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 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 动力。目前主要根据创新活动中创新对象的不同, 把创新分为知 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等。 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作为人类创新活动的主要方面, 互相之间存在 着复杂的交互作用。知识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基础,技术创新是知识创新的应用于发展。 通常意义上, 创业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一项最能体现人的主体性的社会实践活动。 它是 一种劳动方式,是一种需要创业者组织、运用服务、技术、器物作业的思考、推理、判断的行为。 创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创业, 是指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里的人们为开创新 的事业所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 其突出强调的是主体在能动性的社会实践中所体现的一种 特定的精神、 能力和行为方式。 狭义的创业是一个经济学的范畴, 是指主体以创造价值和 就业机会为目的, 通过组建一定的企业组织形式, 为社会提供产品服务的经济活动。 虽然创业与创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但是两个范畴之间却存在着本质上的契合, 内涵 上的相互包容和实践过程中的互动发展。 第一次提出了创新概念的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熊 波特认为, 创新是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新组合, 这种新组合能够使原来 的成本曲线不断更新, 由此会产生超额利润或潜在的超额利润。 创新活动的这些本质内涵, 体现着它与创业活动性质上的一致性和关联性。创新是创业的基础,而创业推动着创新。从总体上说,科学技术、思想观念的创新,在促进人们物质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 引发新的生产、生活方式, 进而为整个社会不断地提 供新的消费需求, 这是创业活动之所以源源不断的根本动因; 另一方面, 创业在本质上是 人们的一种创新性实践活动。 无论是何种性质、 类型的创业活动, 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 征, 那就是创业是主体的一种能动的、开创性的实践活动, 是一种高度的自主行为, 在创业实践的过程中, 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将会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张扬, 正是这种主体能动性充 分体现了创业的创新性特征。创新是创业的本质与源泉。经济学家熊波特曾提出, “创业包括创新和未曾尝试过的 技术” 。创业者只有在创业的过程中具有持续不断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才可能产生新 的富有创意的想法和方案,才可能不断寻求新的模式,新的思路,最终获得创业的成功。创业推动并深化创新。 创业可以推动新发明、 新产品或是新服务的不断涌现, 创造出 新的市场需求, 从而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各方面的创新, 因而也就提高了企业或是整个国家 的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的增长。通过以上对于创业与创新关系的论述, 我们知道其相互内在相关、 密不可分, 。资料来源:网络

5.什么是创新创业

是指以新思维、新创作、新发明、新技术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创新是人类特有的 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就必须始终坚持牢固的意识创新、思维创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是指个人充分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技能、资源和及时所发现的信息、机 会等,以创新的思维和艰苦的努力,促进取得新的、突破性的工作成就,对自己、企业、社会和国家创造价值与贡献的行为;是指自主创业,是创 业者个人或创业团队以某些资源所有者的身份、利用知识、技术、能力和社会资本,通过自筹资金、技 术入股、寻求合作等方式创立新的现代企业,并为社会上更多的人创造就业机会,自主创业的主体是投 资者和资产、资源及技术所有者,需要创业者拥有关键的资源或者具有整合资源的能力;以自筹资金、技术入股、寻求合作等 各种方式,为自己在社会上求生存、谋发展开辟一条新的途径,创立新的现代企业。大学生创业不是现 有企业岗位的竞争者、填充者,而是通过创办新的现代企业,为自己、同时也为社会更多的人创造就业 机会、并直接为社会创造价值做出贡献的时代开拓者,开创了一个新的工作模式,引领了一个新的就业潮流。创新创业,则是指基于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创 新、市场创新、渠道创新等诸多方面的某一点或某几点创新而进行的现代企业创业活动。创新是创新创 业的特质,创业是创新创业的目标。创新创业是基于创新基础上的创业活动,创新强调的是开拓性、新颖性与原创性,而创业强调的是生存性、盈利 性与责任性。在创新创业的概念中,创新应是创业的基础和前提,创业应是创新的体现和延伸。智能电动车充电桩项目智能电动车充电桩是在3亿电动车市场(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基础上建设的基础充电设施,3亿用户中仅有10%的电动车车主使用智能电动车充电桩充电,还有90%的空白市场需要建设。具有云后台管理系统的智能电动车充电桩。

6.党中央国务院鼓励创业和创新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哪些

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管理,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七)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加大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投入,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鼓励地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等基金。加快创业板等资本市场改革,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八)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健全贷款发放考核办法和财政贴息资金规范管理约束机制,完善担保基金呆坏账核销办法。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抓紧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政策推广。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十一)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对高校毕业生申报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鼓励其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制定岗位申报评估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情况的管理和工作考核,完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做好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对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补贴和奖励力度,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加快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较集中的地区,上级政府要强化帮扶责任,加大产业、项目、资金、人才等支持力度。(十五)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强对转移就业农民工的跟踪服务,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要明确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具体措施。(十六)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义务兵,细化完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优先录用(聘用),以及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按比例预留岗位择优招录的措施。调整完善促进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就业税收政策。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推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各类就业信息统一发布,健全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务,推动政府、社会协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十九)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职业中介活动的规范,及时纠正招聘过程中的歧视、限制及欺诈等行为。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二十)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顺应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需求,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创业培训项目,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增强其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尊重劳动者培训意愿,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支持企业以新招用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建立高水平、专兼职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完善有利于劳动者成长成才的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形成劳动、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使技能劳动者获得与其能力业绩相适应的工资待遇。(二十一)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鼓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登记失业的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五、强化组织领导(二十三)健全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把促进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程,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确保各项就业目标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进一步发挥各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性。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关地区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同时要切实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7.什么是创新创业

创新创业是指基于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渠道创新等方面的某一点或几点创新而进行的创业活动。创新是创新创业的特质,创业是创新创业的目标。创新创业是基于创新基础上的创业活动,既不同于单纯的创新,也 不同于单纯的创业。创新强调的是开拓性、新颖性与原创性,而创业强调的是生存性、盈利 性与责任性。在创新创业的概念中,创新应是创业的基础和前提,创业应是创新的体现和延伸。创新创业与传统创业根本区别在于创业活动中是否有创新因素。这里的创新不仅指的是技术方面的创新,还包含管理创新、知识创新、流程创新、营销创新等方面。只要能够给资源带来新价值的活动就是创新。在某一方面或者某几个方面进行创新并进而创业的活动,就是创新创业。没有在任何方面进行创新的创业就属于传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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