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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王大将军旧有田舍名。
《晋书·陶潜传》:惟至田舍及庐山游观而已。《楚辞》:“隐岷山以清江。”
元行恭诗:“草深斜径成。”《风俗通》:“古音二十五亩为一井,因为市交易,故称市井。”
“榉柳枝枝弱”:榉一作杨。《本草衍义》:榉木皮,今人呼为榉柳。然叶谓柳非柳,谓槐非槐。吴曾《漫录》:今本作榉柳,非也。枇杷一物,榉柳则二物矣。对对亦胜树树。
《上林赋》:“卢橘夏熟。”注:“即枇杷也。”左思《蜀都赋》,“其园则有林檎枇杷。”李善注:“枇杷冬华黄实,本出蜀中。”仇兆鳌 《杜诗详注》:《学林新编》曰:此诗以榉柳对枇杷,或谓榉柳者,柳之一种,其名为榉柳,非双声字也。枇杷乃双声字,相对未工。予谓诗题曰“田舍”,则当在田舍时偶然见此二物,举以成对耳。如《觅松苗子》诗云:“落落出群非榉柳,青青不朽岂杨梅。”杨梅乃梅之一种,以此相配,乃正对也。
晋乐歌:“君非鸬鹚鸟。”洙曰:鸬鹚,水鸟,蜀人以之捕鱼。
《诗疏》:“敝败之苟,在于鱼梁。”宋赵次公曰:陶侃母责其为渔梁吏而寄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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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诗载《全唐诗》卷二二六,当是公元760年(唐肃宗上元元年)初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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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惟俭,宣城当涂人,大历六年进士第,官和州刺史。诗一首。查看更多张惟俭的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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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汉公,字用义,唐虢州弘农(今河南省灵宝市境)人。杨虞卿胞弟。大和九年(835)受杨虞卿案的株连,降为舒州(今安徽省潜山县境)刺史。后历任湖(今浙江省吴兴县境)、亳(今安徽省亳县境)、苏(今江苏省苏州市)三州刺史,旋升浙江观察使,转任户部侍郎,又任荆南节度使,回朝任工部尚书。被人弹劾他在任荆南节度使期间有贪赃行为,被降为秘书监。不久又转任国子祭酒。中元年(847),唐宣宗即位后,提升他为同州刺史。杨汉公出任同州刺史,复升任宣武军节度使,后改任天平(今山东省东平县境)军节度使,死于任所。子筹、范,仕亦显。查看更多杨汉公的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