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股权设计方案:初创公司怎么设计股权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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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创公司怎么设计股权架构

连接科技AMT原创|初创公司的股权架构设计当今中国社会正值创业的大好环境,创业之初科学合理的股权架构,无疑是企业未来稳健发展的基础。在创业初期不重视股权架构设计是导致发展壮大后出现纠纷的重要原因。股权架构设计的好不一定创业成功,但股权架构设计不好,而且解决的成本也会越来越高,如何来设计一个稳固强大的股权架构呢?一、股权架构设计需要遵循的原则,要从有利于公司整体的快速发展,而不是个别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去考虑:1.要维护创始人的控制权。其目的是保障公司有一个最终的决策者。一是整个创始合伙人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用以把握公司的发展方向;另一层意思是创始合伙人之间要有一个核心人物,最差的股权结构是合伙人之间均分股权,不仅因为每个合伙人对企业的贡献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而且会造成决策时间长、成本高。2.要凝聚合伙人团队。现在创业竞争加剧、节奏加快,联合创业的成功率远高于个人创业,这个终极武器就是股权。

2.创业开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3.创业公司股权结构是怎样的

1、最重要的(股权分配)原则:公平,而且可感知到的公平,比真正拥有大的股份更有价值。2、虽然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原则这个问题没有一刀切的解决方案,透明化。

4.创业型公司如何设计股权方案?

1、最重要的(股权分配)原则:公平,而且可感知到的公平,比真正拥有大的股份更有价值。2、虽然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原则这个问题没有一刀切的解决方案,但是你得尽可能让它简单化,透明化,直接了当,而最重要的是:要公平。只有这样你的公司才更有可能成功。

5.初创企业的股权设计要注意哪些问题

1.团队中没有大家都信服的老大企业的股权架构设计,核心是老大的股权设计。企业股权没法分配。创业企业,很多公司的股权战争,企业有清晰明确的老大,苹果、微软、Google、BAT、小米……这些互联网企业都有清晰明确的老大。老大不控股时,这些企业都通过AB股计划、事业合伙人制等确保老大对公司的控制力。创业团队的决策机制,但意见分歧时必须集中决策,在公司的股东会与董事会层面,老大只有对公司有控制,老大在底层运营层面适度失控,公司才能走出老大的短板与局限性。也未必敢在公司股权层面冒险失控。没有合伙人在过去,新东方三驾马车、腾讯五虎、阿里巴巴十八罗汉……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合伙人并肩兵团作战共进退才能胜出。创始人需要寻找在产品、技术、运营或其它重要领域可以独当一面的同盟军。初创企业合伙人的重要性胜过风口的商业模式“有很多创业者问如何做「员工」股权激励。但很少有创业者问如何做「合伙人」股权设计,3.团队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我们见到,很多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根据创业团队当下的贡献“去分配公司未来的利益”创业团队的早期出资就成了评估团队贡献的核心指标。这导致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成了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但资金不足的合伙人成了创业小伙伴,全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人力股要和创业团队四年全职的服务期限挂钩,对于创业团队出资合计不超过100万的。4.没有签署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许多创业公司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创业早期大家一起埋头一起拼,不会考虑各自占多少股份和怎么获取这些股权,因为这个时候公司的股权就是一张空头支票。等到公司的钱景越来越清晰时,早期的创始成员会越来越关心自己能够获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预期,影响公司的发展,在创业早期就应该考虑好股权分配。

6.创业公司的股权规划要如何做才比较好?

人一生中最难找的两个角色:婚姻对象与创业合伙人,这两个角色或多或少都可能会影响你半辈子的修为。婚姻对象是家庭的合伙人,家庭幸福就实现了一半;创业合伙人是事业的合作者,事业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半。中国的离婚率续年攀升,中国的合伙制企业撕逼也频频发生,这些案例的上演,有可能是当初没找对人,也有可能是彼此在合伙过程中没经营好,比如初创企业的股权设计,具体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定制。我们中国人创业的股权分配传统原则,一般都遵循以出资比例为主进行股权分配,办理工商注册的中介公司或工商注册表格填写中,出资比例分配股权”引导创业者。具体以注册资金100万为例,常规默认的股权分配如下表:的分配方式,让我想起之前葛优说过一句非常经典的台词“但也道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如近两年楼市经济的走势、城市发展潜力的预测,都以人才流入为基准,在知识经济主导的今天,无论是企业还是国家,人才是决定盛衰的关键指标,但我们看到以上的股权分配。对人才的定价是,企业在股改中。大部分创始人对团队后续发展引进核心人才都很重视,初创企业对后续核心人才的引进,期权或股权+低于市场值工资,的薪酬组合模式去吸引核心人才“我通常会问创始人的问题”你们预留了多少股权用于后续人才引进。或者从原股权设计中“我没看到对人才激励的股权?你们是否用稀释股权的方式去完成这次股改,通常得到的答案都是之前有想过,但没具体到细节化上?然后会让我给个专业建议”又或者说这个问题他们几个合伙人得开会商量一下,看每人拿出多少合适,之后就没下文了,股改也就做不下去了,在公司创业初期,创业者有时太把钱和股权当一回事,不懂得杠杆的重要性。股权、钱、人才、产品、资源、流量等是互通的,股权可以换钱,钱可以换股权,钱也可以换人,流量可以换钱,如果为了节省那几个钱,或舍不得那百分之几的股权,放弃了一个优秀的人才。很有可能就会拖慢了整体项目的进展,而竞争对手的市场占有率一下子就甩掉我们几条街,瞬间就被秒杀下来,这就好比我们还没完全开始,就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创业公司股权设计应重点考虑三个维度的角色,创业者角色(早期核心创业团队转型股东),事业者角色(职业经理人转型股东)。资本者角色(出钱的投资人转型股东):我们尽可能地让这几个角色本色出演;发挥最大的价值杠杆;我们要如何定位三个角色的价值,我认为有三个原则。1、 谁创造主价值,谁分配主利益,2、 谁创造次价值:

7.创业团队初期,底层股权结构如何设计?

甚至已初具创业规模的创业者,都问我同样一个问题,就是怎么确定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即股权架构设计。没有效率。对于初创团队的股权架构设计问题,目前的创业组织形式一般为公司,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企业,创始人法定称谓是股东,但鉴于大家都习惯称呼为合伙人,本文也将创始人称为创始合伙人或合伙人。关于创业团队股权架构设计,包括什么人可以参与股权分配,股权蛋糕如何切割,股权分配需要考虑的因素,合伙人股权的成熟机制及合伙人特殊原因退出机制安排等方面。谁可以参与初创股权分配?合伙人,通俗的理解就是一起做事的人,在创业层面,我的理解应该是能背靠背,实现各自包括研发、运营、资金、渠道等优势有效整合的团队,合伙人之间紧密联系、不可相互替代。只有这些合伙人才可以参与股权的分配。我辅导过的创业项目中所涉及的下列人群,被我建议不能参与初创股权分配。1、不能保证持续保有的资源提供者。有些项目的启动需要诸如电信运营商、旅游、文化和交通等行政资源的,而这些关系需要某人的私人关系取得,不能作为合伙人。在初期可以以顾问的形式,交换和取得资源。如属于非资金投入的兼职者,是不适合当合伙人,应该不需要赘述。有些创业项目的启动和顺利运营,需要特定专业的顾问,但有些顾问会提出不收顾问费,其占有股权,非但不能发挥应有作用,还会对项目造成严重影响,4、早期员工。可能会提出说给予小比例的股权,甚至会以小比例股折抵工资,减少工资支出,因为早期的股权是非常珍贵的,初创公司的股权,5、不认同合伙事业发展理念。应该很容易理解吧,找志同道合的合伙人,比找结婚对象更难,股权蛋糕如何切公司股权不能由合伙人分光。合伙事业的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持还包括新合伙人、核心员工和投资人,在切股权蛋糕时,应当具有长远眼光,预留好未来需要引进的新合伙人的股权,预留员工激励股权份额,还有未来需要引进的投资人需要稀释的份额,对于具体预留份额。没有固定比例,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这些预留的股权份额。可以由CEO合伙人代持,我这里讲的预留是针对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份的方式,不一定需要采用预留的方式,合伙人股权比例分配的考虑因素在预留股权后。剩余的基本上就是合伙人可以分配的股权,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如果所有合伙人都是同意按比例出资。则直接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即可,如只有部分合伙人出资。则应取得比没有出资的合伙人相对多的股权,2、项目的CEO应取得相对多的股权。因为CEO是合伙事业的灵魂。对公司负有更多的担当,只有CEO取得相对多数的股权。才有利于创业项目的决策和执行,3、综合评估每个合伙人的优势。不需要太多资金。他还在坚守付出的合伙人是非常不公平的。应当有因应措施,那就是股权成熟制度。A、B、C合伙做项目,股权比例为50%:约定所持有的股权,任一合伙人退出的,则未成熟股权由其他合伙人回购(也可以约定公司回购,但建议尽量约定合伙人回购,因为公司回购涉及到减资,程序相对麻烦).项目启动后刚好满一年,C成熟的股权为:余下15%股权属于未成熟的股权,仍可以持有5%的股权,未成熟股权由A、B合伙人按股权比例回购。一方面可以承认C对于公司的贡献,另一方面可以用回购的未成熟股权吸收替代的新COO合伙人。以上采用的是分期成熟模式,实践中也有约定按项目进展进度比如产品测试、正式推出、迭代、推广、总用户数和日活用户数等阶段分期成熟,也有按融资阶段分期成熟,也有按项目运营业绩递增情况分期成熟。在回购方面,很重要的一点是关于回购价格的确定,必须在创业合伙协议明确约定,不能等发生该等情形后再协商回购价格。常见的回购价格确定方式包括预先设定的股权价格、按利润预估PE倍数等方式。特殊原因退出的股权处理实践中,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会遇到比如合伙人离婚、犯罪、去世等情况,这些都会导致合伙人退出的结果,如不提前设计法律应对方案,如合伙人未作夫妻财产约定,则股权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A合伙人离婚,则其所持有的股权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显然不利于项目的开展。在合伙协议里,我建议约定特别条款,要求合伙人一致与现有或未来配偶约定股权为合伙人一方个人财产,或约定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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